鲁迅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就是“我翻开历史一查……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刚获得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的作品《包宝宝》,却赤裸裸地用图像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听父母说话……苦口婆心地每天都在说“我为你好”几个字……从牙缝里看出字来,满嘴都说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部作品的导演是一位年轻的加拿大华裔,素材应该都是来自亲身生活经历,但在西方文化的环绕下,把种种典型的中国式亲子关系抽出来放大逼视,不可谓不触目惊心。
首先是父亲在家庭中的缺位。
片中的那位父亲,仅仅在镜头里出现了三次,在这个家庭中绝对就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他跟电视的交流多过跟妻子的交流,早饭匆匆吃了几口就急着去上班,晚饭也似乎没有出现在饭桌上。他在家庭沟通中唯一起过的作用是,粗暴地把儿子推进母亲的房门让他们和解。而这个动作隐含的一个前提是,这对夫妻是分房睡的。
尽管戏份有限,父亲的角色却在母子关系的发展中不可或缺。正因为父亲把家庭仅仅当作了一家包早餐的下榻酒店,与母亲之间没有亲密的沟通,母亲只能把情感维系的方向转向儿子。常听华人母亲说的一句话是:“我的孩子是我唯一的希望。”这个“唯一”,下意识地就把丈夫排除在外了。
为什么同样是感情不和,中国女性不像西方女性那么容易跟丈夫离婚呢?除了传统意义上“婚姻失败”带来的羞耻感,还有就是她们误以为儿子可以替代丈夫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所以这个故事的重点,就是一种单向依赖型的母子关系。有违直觉的是,不是儿子对母亲的依赖,而是母亲对儿子的依赖。
这种母子关系分三个阶段——宠爱、保护和控制。
第一阶段,孩子要啥,她就给啥。孩子要中餐她就给包子,孩子要西点她就给曲奇,孩子要眼镜她就给近视。
第二阶段,孩子要啥,她就怕啥。孩子要玩耍,她怕碰到狗;孩子要踢球,她怕撞到头。
第三阶段,孩子要啥,她就恨啥。孩子要跟朋友出门,她就恨做的饭没人吃;孩子要跟姑娘要恋爱,她就恨铺的床没人睡。
为什么爱到后来就变成恨了呢?因为这种爱从一开始就是扭曲的、偏执的、一厢情愿的、图有回报的,本质上其实是一种单方签署的契约关系。契约的大概内容是:母亲供应儿子衣食,照顾儿子起居;儿子对母亲言听计从,跟母亲长相厮守。
维系这种关系的基本逻辑是:我为你好,你就必须听我的。我不让你踢球是为你好,我不让你交友是为你好,我不让你早恋是为你好,我不让你出国是为你好。所以你就听我的,乖乖在家里无风无雨无病无灾地呆着,我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听上去挺有道理——父母的一片好意,儿女辜负了多不好?
但这种逻辑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前提条件中“我为你好”的“好”的定义是含糊不清的。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好”本来就是一种主观的看法,我说好,你说不好,到底该听谁的?
如果是放到普通的朋友关系里,你觉得踢球不好是你的事情,我才懒得理你,我只管踢我的球去。因为一件事情好不好,用我自己心里那杆秤称出来才有意义。
但是放到亲子关系里就不一样了,因为父母向来都把子女看成是一种所有物,物品是没有自主意识的,是没有权利去评判一件事情的好坏的,所以只能由父母代为评判。
尤其是在短片所讲述的母子关系中,母亲已把儿子的存在作为自己所有感情的维系,所以只要任何一件事情可能让母亲失去儿子,母亲就会把这件事视为大恶,务必除之而后快。
等到这种恶势力太大、母亲不足以抵御的时候,只能把儿子塞回那个跟外界完全隔离的温情监狱里——一口吞下肚子。
这种抹杀子女独立人格的父母之爱,在移民家庭往往演化成更加尖锐的矛盾,因为移二代接触崇尚独立自由生活的西方文化已久,遇到东方式的家庭控制必然会更为激烈地反抗。
在华人父母看来,孩子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异端的世界里,更加容易失控而去,过上他们预想中那种“不好”的生活。厌学了怎么办?早恋了怎么办?吸毒了怎么办?交了印度女朋友怎么办?他们辛勤调教、时刻警惕、密切关注,生怕子女一步走错、自己满盘皆属。
他们想不明白的是,翅膀长硬的鸟儿,是迟早会单飞的,哪怕会跌得头破血流。
短片结尾的母子婆媳相谐的场景,恐怕也只是编导石之予的美好愿景。只要一个社会的女性始终把“妻子”和“母亲”当成自己的终极身份,夫妻会依然相嫌,母子会依然相怨,婆媳会依然相杀,片头母亲打开窗户候夫盼子的守望,也依然会是永恒上演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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