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洲男子为了逃避纳税,声称:放弃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税务法对我不适用。地方法官对此表示,简直是无稽之谈。
(图片来源:《时代报》)
这名男子名叫Glen James Polglaise,来自North Bendigo,2012至2017财年均未纳税。然而,Polglaise在2010年以前交了税。
周三,这名男子告诉Bendigo治安法庭,“作为一个放弃我作为一个人的权利”,他不接受六项未缴纳税款的指控。
(图片来源:The Bendigo Advertiser)
Polglaise表示,他不受税法的约束,《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世界盟约》也表示,任何人都不应被奴役。
他还声称,指控中提到的人并不是他,他是来自Polglaise家族,名字叫做Glen,他还争论到,他的“自然财富”被扣留。
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检察官Gavin Deriu在法庭上表示,Polglaise于2016年12月致函澳大利亚税务局,信中包含宪法论点,解释为何税法不适用于他。
(图片来源:澳洲广播电台)
Deriu表示,信中还“特别标注出”税单和工资单。澳大利亚税务局多次回复并表示,Polglaise有收入,需要交税。
2018年1月18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对Polglaise发出通知,称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他有6份纳税申报表尚未提交。
2018年2月份的一份检查报告显示,Polglaise仍然没有补缴税款,他收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警告,称将对他提起诉讼。2018年6月,报税表仍未提交。
Deriu提交的文件显示,Polglaise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寄出的工资单显示,他有收入,完全有交税能力。
Deriu补充说,《澳大利亚宪法法》(Australian Constitution Act)赋予议会制定法律的权力,对澳洲所有人都适用。
对于这一点,Polglaise再次表示,他放弃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权利。他说:“我已经放弃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所以我并不需要交税。”
但是地方法官Michael King裁定Polglaise犯有所有六项罪名。King表示,纳税并不违反人权,也不属于奴役的定义。他表示,每个国家都有税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自己国家的福祉做出贡献。
King还认为,个人有权选择适用于他们的法律的说法毫无根据。他说:“这是对法律定义歪曲的观点。”King表示,Polglaise的观点“完全没有道理”,“是对所得税法的公然漠视。”
Polglaise被判有罪,除了提交所有欠缴税款以外,还被处以6000澳元的罚款,需在5月1日之前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