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能做什么?是在策划着又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闺蜜/男(女)朋友/老公(老婆)出来压马路看电影,享受又一天甜蜜时光,还是正在为职场上升期而拼搏努力?
这个年纪的活法有正常版的,自然也少不了疯狂版的;
最近加拿大警方就逮捕了一位“奇女子”,此女肤色白皙,面部微胖,一头棕色长发,浅蓝色的眼睛,长相并不惊艳,也不突兀,如果走在大街上,给人的感觉可能与平常所见的逛街女孩也没啥区别;
但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在25岁时,就已经背负了115项指控罪名,跨省逃窜!
此女名叫Laetitia Acera(赖提莎·阿赛拉),鉴于其所犯罪名实在太多,媒体只能列举出其主要罪行的一部分,其中包括:
Possession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持有管制物质,例如毒品)
Breach of a probation order(违反缓刑条例,看来不是初犯了)
Possession of a weapon for a dangerous purpose(持有危险用途武器)
Possession of break-in instruments(拥有闯空门的作案工具)
Driving an uninsured motor vehicle(驾驶未买保险的机动车)
Operating a motor vehicle without a licence(无证驾驶)
Assault with a weapon(持械伤人)
Possession of property obtained by crime(持有赃物)
以及:
Failing to comply with a court order(违反法庭命令)
Break and enter(闯空门)
Fraud under $5,000(5000加元以下欺诈)
Motor vehicle theft(盗窃车辆)
Theft of mail(盗窃邮件)
等等。
嗯,25岁就集偷盗,欺诈,吸毒,暴力于一身,无视法规制度肆意逍遥,虽然没有犯下什么骇人听闻的罪行,但也足够令人大开眼界,可以说是很嚣张了。
这些罪行很多是相互关联的,比如偷盗自然会涉及持有非法工具,开的车也可能就是赃车,不会有驾照,然后再带点武器之类的生存在暴力环境中;再想刺激一点,当然也少不了白面儿。
由此可见,犯罪这种事儿,也是可以上瘾的,一个罪行,往往是更多疯狂的序曲。
所以各位还是要洁身自好,否则哪怕只犯了一次事,也会成为一生的污点,甚至是更多个人与家庭、他人悲剧的开端。
如今阿赛拉已经在萨省被捕,近期将押回卡尔加里受审,希望铁窗生活能教她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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