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卢沙野大使在加《国会山时报》发表题为《不要让傲慢与偏见蒙蔽了双眼和灵魂》的署名文章,指出加拿大等西方某些势力一贯对华采取双重标准,法治只是他们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他们的所做所为是对法治的嘲弄和践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官网图
全文如下:
日前,两名加拿大公民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被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些加媒体及人士无视中国司法主权,纷纷指责中方做法是“任意拘押”,要求中方“立即放人”。而之前加方受美方指使,无端拘捕中国公民孟晚舟女士时,同样的人却发表了截然相反的言论,他们说,加方拘捕在机场转机的中国公民是“依法行事”,尽管她没有受到加方任何违法指控。
加方对自己公民的遭遇心存关切,这可以理解。但他们何曾对被加非法拘捕而被剥夺自由的孟晚舟女士表达过关心和同情?孟女士没有违反加任何法律,她只是在温哥华机场转机就被拘捕并被戴上手铐脚镣。在一些人眼中,似乎只有加拿大公民才应享有人道主义待遇,他们的人身自由才可宝贵,中国人则不配。
当中方要求加方释放孟晚舟女士,切实保障她的合法、正当权益时,在媒体上发表言论的精英人士口口声声称加是“法治国家”,“司法独立”,要“依法行事”。但当涉及本国公民在中国涉嫌违法被拘押时,他们则完全不顾中国也有法律,蛮横地要求中方“立即放人”。在他们眼中,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法律才是法律,需要遵守,而中国的法律不算法律,不值得尊重。
加方一些人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大肆炒作“华为公司受中国政府控制,对加等西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中国法律要求中国企业协助政府从事间谍活动”。然而,他们却对有关国家设立“棱镜计划”、“方程式组织”和“Echelon”全球间谍网络并长期对外国政府、企业和个人进行大规模、有组织网络窃密和监听监控活动“选择性失明”,对有关国家凭借“爱国者法案”侵犯公民隐私视而不见,对“五眼联盟”国家政府公然禁止本国企业使用华为设备的“政府控制”行为摇舌鼓噪。中国制定的国家安全和情报方面的法律,大量借鉴了美国、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同样的事情西方国家做叫“维护国家安全”,中国做就是“从事间谍活动”。这是什么逻辑?
加拉上美、英等个别国家就以“国际社会”的名义向中国施压,要求中方“放人”。难道屈指可数的几个西方国家就能代表“国际社会”吗?在动辄以“国际社会”自居的某些人眼里,非西方国家都不是国际社会成员,国际事务也只有他们这几个国家说了才算。
最近我常听到一个词:霸凌。有人说,中国抓了两个加拿大人,以报复加方拘捕孟晚舟女士,这是中国对加拿大的霸凌。在一些人眼里,中国的任何自卫行动都是对加拿大的侵犯。“当别人打你的左脸时,你要把右脸伸过去”,他们这样对我们说。然而,我从来没见过他们自己这样做过。
某些人之所以习惯于傲慢地采取双重标准,归根结底还是“西方中心论”和“白人优越论”在作祟。在这样的语境下,法治只不过是他们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是在国际上推行霸权主义的遮羞布罢了。他们的所做所为不是对法治的尊崇,恰恰是对法治的嘲弄和践踏。
澳大利亚淌了这滩浑水。结果…
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澳大利亚代理外长也就此声明称,谢伦伯格案不适用死刑,中方不应如此快速断案。中国担不担心国际社会的反对声音?
1月16日,澳大利亚代理外长西蒙·伯明翰(Simon Birmingham)在ABC电台发言称,澳洲政府“对此案表示深切担忧,我们认为不应判处死刑,而且执法应遵循平等的原则。”
对此,华姐是这么说的:我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你,我们一点都不担心。你刚才提到澳大利亚,我想在这个问题上,加拿大的盟友用十个手指头都可以数得出来,它们根本代表不了国际社会。对于走私贩毒这样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严重罪行,我想国际社会的共识是严厉打击惩处。作为加拿大媒体,你们应该知道加民众的意见也要求政府予以严厉打击,这才是对人民生命的珍视、尊重和保护。
华姐:至于你说到澳大利亚方面有关官员就中方审判谢案的表态,我觉得非常奇怪,这跟澳大利亚有任何关系吗?根据中方有关法院公布的情况,谢伦伯格所走私的这批200多公斤毒品,原计划要运往澳大利亚,难道澳大利亚方面愿意看到这批毒品流入澳大利亚去危害澳大利亚民众吗?你可以请澳大利亚这位官员对他的人民说清楚,他是不是想让这批毒品流到他自己的国家去呢?
华姐:我昨天已经表明了中方的明确立场,加方领导人用“随意”这个词来描述谢伦伯格案在中国的审判情况,是极不负责任的。实际上,加方领导人有关表态才展示了什么是随意,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
有意思的是,这次提出“深切担忧”的是代理外长,而澳洲外交部长佩恩(Marise Payne)呢?
去年中旬,澳大利亚外交部长佩恩好不容易协助促成了中澳关系回暖。
据《澳大利亚人报》报道,此前,就中国关押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凯(Michael Kovrig)与商人迈克尔(Michael Spavor)一事。就有30名澳专家学者与前外交官联名写信给佩恩,呼吁当局响应加拿大及西方国家的呼声。
面对学者们的呼声,佩恩于30日晚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关切。
而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佩恩当天在声明中没有响应学者们“要求中方释放加拿大人”的呼吁。澳媒31日认为,佩恩是屈服于国内压力才发表声明的。
想必伯明翰这次的出面也是备受压力,毕竟他在去年出访中国前也曾积极评论了中国的经济崛起以及澳中关系的重要性。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戏剧性登场,15日有媒体曝出:加拿大的法庭文件显示,谢伦伯格过去十多年,在当地曾多次因为毒品有关罪行被判入狱!
BBC取得的法庭纪录显示,谢伦伯格2003至2012年共11次在加拿大被裁定贩毒和各种交通违规罪成。其中在2012年被判四项犯毒罪成,被判入狱两年。
主审这宗案件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当时训勉谢伦伯格说,谢伦伯格住在加拿大,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好的地方”,他不应这样对待自己的国家。布朗又说,希望那是他“最后一次到法庭应讯”。
自15日谢伦伯格被媒体爆出“黑历史”后,全球社交媒体上的舆论就出现了不可逆的变化:同情谢伦伯格的声音渐弱,而对其死刑判定的支持声音越来越多,许多网友更是认为:加政府为了一个毒贩而不惜动用外交资源多番求情的做法,不仅盲目,而且“愚蠢”。
对此,华姐补刀:好像有些加拿大普通民众比加领导人更明事理。不知道加方领导人能否向本国民众解释清楚,222千克毒品会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夺走多少个家庭的幸福?如果谢伦伯格因走私贩毒222千克被判死刑是不人道、不恰当的,那么让更多人被毒品夺走生命就是人道和恰当的吗?中国人对1840年鸦片战争后饱受毒品危害记忆犹新,我们不会允许任何国家的毒贩再来戕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如果谢伦伯格是在加拿大走私贩毒,加方怎么处理,我们不会在意。但此事发生在中国,就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处理。
正如你提到不少加拿大网民认为的那样,中国司法机关的判决是正义的,而加方领导人有关表态显然是太随意了,这有损加拿大的形象和信誉。希望他们尊重法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至此,小编只能说,有些“随意”的话还是不要轻易说出口。
https://www.smh.com.au/world/asia/strange-china-lashes-australia-over-drug-death-penalty-criticism-20190116-p50rsz.html
悉尼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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