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 人寿保险理赔到底需不需要交税

2019年02月18日 美国房地产


当事人:陆先生,45岁,家族企业董事长,现居中国,考虑移民美国。由于程先生资产规模庞大,考虑到了传承问题。于是程先生找到我们,帮助其设计财富传承方案。我们为客户的财富传承方案中植入了美国的人寿保险。程先生起初担心,购买人寿保险,程先生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子女作为受益人,如果移民美国,那么未来子女取得收益的时候是否需要缴纳美国税?人寿保险是否能实现财富顺利传承给自己的子女?



随着境外身份持有者(绿卡或者入籍)越来越多,很多朋友关心这样的问题,为此我们搜集了以下信息,供各位参考。


中国人移民热点国家或地区个人所得税概况:

为了方便大家直观地了解境外国家的税负水平,我们全球税务小组归纳总结了2015年部分中国人移民热点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税率的统计表格。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清晰且直观地了解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税负。如何既保障自己的财富安全合法地传承给下一代,又能合理地降低税务负担呢?人寿保险是发达国家不可或缺的财富传承工具之一,也是资产配置工具之一。针对人寿保险理赔金的时候是否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团队详细地调研了各个国家的官方税务机构的官方解释。


中国人移民热点国家官方税务机构针对人寿保险所得的征税处理态度:

1.美国对人寿保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根据美国税务局Publication554《TaxGuide for Seniors》中的以下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所得理赔金,不属于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不需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2.加拿大对人寿保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所得理赔金,不属于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不需要缴纳加拿大联邦所得税。


3.澳大利亚对人寿保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所得理赔金,不属于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不需要缴纳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



4.新西兰对人寿保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所得理赔金,不属于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不需要缴纳新西兰个人所得税。


5.香港地区对人寿保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的人寿保险所得理赔金,不属于受益人的应纳税所得,不需要缴纳香港个人所得税。


香港税务官方机构(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规定,香港目前没有资本利得税,也没有遗产税。人寿保险理赔金免除香港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官方解释,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居民,在取得人寿保险理赔金的时候是免除缴纳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


实例分析人寿保险在跨境财富传承中的运用功效:

我们从全球税务体系最为复杂的美国说起,以陆先生的家庭为例讨论一下人寿保险设计之功效。案例中程先生以自己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儿子为受益人,购买大额人寿保险。这样操作,根据我们以上列举的美国税法规定,受益人在取得这笔人寿保险理赔金的时候,是无需缴纳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这意味着通过人寿保险这个渠道,可以在没有税务成本的条件下达到并实现财富传承的作用。在此暂且不谈美国保险的高投资回报率以及风险隔离的作用,单从税务成本的角度下进行讨论。


本文只是针对境外国家个人所得税领域进行了分析,其实境外国家不仅有所得税,一些国家还有赠与税、遗产税等。那么如何配置人寿保险产品,既免除个人所得税,又能规避境外的遗产税,这成为了很多超高净值客户所关注的话题。针对这个话题,欢迎直接添加以下微信和我们做进一步讨论。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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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Sheng

巴黎第一大学MBA

美国财税规划师R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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