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华人生活网 奥克兰生活快讯
2月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
其中,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篇名为《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文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解释》发布后,很多人都对两个问题非常关心:
1、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2、情节严重的界限是什么?
针对这两个问题,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负责人在2月9日通过新华社作出了详尽的说明。
01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首先,倒卖外汇行为是指在中国境内直接以现金倒买倒卖个人手中的外汇。最常见的就是在各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门前倒买倒卖外汇的“黄牛党“。这种违法方式简单粗暴,容易被调查取证,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后很容易控制违法行为。
第二种行为是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这一种隐蔽性强,调查取证不易,也是今后最高法和最高检以及其他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目标。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现在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
比如,一些国(境)外换汇公司,会收取客人外币现金,然后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转账的等办法将人民币汇入客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或者,两个朋友之间通过类似的方式转账。这并没有直接占用每人每年5万的外汇限额,但属于最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
任何人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的非法外汇交易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或者非法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被定性为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交易总额和非法获利是可以累计的,也就是哪怕不法之徒一天只做一单,一单只做1万人民币,但如果连做500天,累计超过500万人民币的总额,或者提前完成10万元人民币的获利,都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02
“情节严重”界限
针对第二个问题,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解释更为明确:
1、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情节严重的和情节特别严重的都属于刑事犯罪,但量刑会有轻重的分别。
03
如何正常换汇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换汇额度依旧是每人每自然年5万美元。
换汇目的不可以用于买房、炒股买基金、也不能买分红型、返还型的保险。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交易5万人民币、转账20万人民币以上将被央行直接监管。监管范围除了银行之外,还包括了非银行支付机构。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
华人在海外难免会遇到换汇问题,有些看似平常的转账交易,如今有可能已经触及新的法律。
2019年开始,通过境内境外对敲方式买卖外汇的人要三思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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