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非法换汇问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是这一官方解释的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9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31日
朋友圈私下换汇要判刑了!
这一官方发布的解释明确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朋友圈换汇时代要终结了!
新西兰华人在微信和朋友圈里经常私下换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读,违规换汇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刑!
最高法、最高检解读: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践中,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有较为传统的以境内直接交易形式实施的倒买倒卖外汇行为和当前常见的以境内外“对敲”方式进行资金跨国兑付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1 什么是倒买倒卖外汇?
倒买倒卖外汇,是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
2 什么是变相买卖外汇?
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3 什么是资金跨国兑付?
资金跨国兑付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跨国兑付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这类地下钱庄又被称为跨国兑付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现在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兑付,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属重点打击对象。
如何处罚?
1 情节严重者:
根据解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 情节特别严重者: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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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法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两类。其中,移民财产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 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继承财产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在中国境内继承的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境外的行为。
详情请当事人向本地外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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