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严打地下钱庄,最高法解释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准!海外买房的你一定要了解

2019年02月12日 加拿大房产投资


据新华社2月9日报道,为杜绝资本非法外流,中国最高法与最高检日前称,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以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定罪处罚。


严打措施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践中,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有较为传统的以境内直接交易形式实施的倒买倒卖外汇行为和当前常见的以境内外“对敲”方式进行资金跨国(境)兑付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倒买倒卖外汇,是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


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资金跨国(境)兑付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这类地下钱庄又被称为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现在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属重点打击对象。


根据解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逃汇海外买房突出


除了银行,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也曾报道过,一些涉及外贸的企业甚至外国语学校也因为外汇违规被通报,其中大部分都有逃汇行为。


此外,外汇局除了通报银行和企业外汇违法违规,也通报了典型的个人外汇违法违规案例,有意思的是,个人逃汇中延续了国人对房子的喜爱,依旧是热衷于买房。


具体来看,2018年12月最新通报中显示:2016年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此外,还包括一些地下钱庄的违法案例: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徐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冯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081.79万元人民币。


多伦多买房华人担心了


这些年来,多伦多房价逐年高涨,不少大陆来的华人纷纷入市购房。面对动辄100万到200多万的房价,一些华人不得不通过地下钱庄将国内的钱转移到多伦多。


随着安省近年出台一系列楼市降温措施,比如征收15%的“外国买家税”、房贷压力测试等,再加上加拿大央行接二连三地加息,当前多伦多房价已经趋于平缓,房屋交易量同比往年明显下降。


根据多伦多地产局近日公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华人最喜欢购买的独立屋均价941,488加元,同比2018年1月下跌2.8%。看到价格降了,一些有购房意愿的华人难免又想着赶紧入市。


眼下传来中国严打地下钱庄的消息,一些需要从国内转移资金的华人,看来难免要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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