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2日),据加拿大《环球邮报》报道,美国计划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
报道中提到,加拿大驻美国大使大卫·麦克诺顿(David Mac Naughton)在接受采访时没有透露正式引渡请求将于何时提出,但提出引渡请求的截止日期是1月30日。
据海外网早先报道,2018年12月1日,加方偏听偏信美国一面之词,在孟晚舟女士于温哥华转机之时逮捕了她。12月11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宣布,准许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但保释有16项附加条件,包括孟女士保释期间必须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
法官在声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于美国的要求,但是美国方面尚未对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给美国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60天。
尽管加拿大司法部发言人于去年12月5日就曾称,美国已要求引渡孟晚舟,但根据加拿大1999年的《引渡法》和美加两国在1976年签署的《引渡条约》,由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逮捕孟晚舟依据的是临时逮捕令,美国必须在孟晚舟被捕后60天内(即1月30日之前)向加拿大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并将相关文件送交加拿大司法部处理引渡事务的机构国际援助小组(IAG)。
对于孟晚舟案件,中方此前已多次阐明严正立场。
1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时再次表示,我想任何一个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能看出来,孟晚舟案不是一起普通的法律案件。加方对孟晚舟女士采取的抓扣措施绝不是为了司法正义,而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加方必须为其错误承担所有的严重后果和责任。希望加方知错就改,立即纠正错误,释放被无理扣押的孟晚舟女士。
而就在1月17日,孟晚舟的父亲任正非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谈到,自己和女儿一直保持联系,“打电话,说说笑话”,而且“不会有多大的担心,但她需要很长的时间解决这个问题。”他还表示,“这个事还是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们有信心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