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个税法》)已经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此前瑞士信贷最新发布的《2018年全球财富报告》中,中国家庭财富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为52万亿美元。这么多财富,能为国家贡献多少税收啊。
然而,新《个税法》不仅对中国居民有影响,对海外的华人也影响巨大。
报道后,许多读者留言咨询这个《个税法》究竟会对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今天房哥就给大家解答《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哪些人的收入需要交税?
新《个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据《个税法》第一条规定,房哥整理了一个简单的图表:
从上图可以看出,是属于居民个人还是属于非居民个人,主要靠两大因素来判断:
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
和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
根据去年1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里的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
习惯性居住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住所。
房哥认为,根据以上的解释,可以推断出:在新西兰留学的,在新西兰持旅游签证的华人都仍然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给大家几个简单的案例,作为参考:
案例一:
根据最新的《个税法》,这位读者目前是在新西兰持工签,如果工作结束其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他将会被归类为居民个人。
不过,其工作结束后不回到中国境内居住,他将会被归类为非居民个人。
然而,中国境内的商铺收入并不以是否为居民个人为转移,而是以中国境内所得为主要判断因素,他的商铺都是需要报税纳税的。
案例二:
最新《个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里的住所并不局限于在国内有房产的人。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住所。
第二个判断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这里没有太多的歧义。
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没有达到居住时间标准的为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将依照《个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只有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将依照《个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体来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要为中国境内和境外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税。
哪些类别的收入需要交税?
根据《个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需要为以下九大类别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居民和非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略有不同。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西兰税法,目前资本利得(在这里可以简单理解为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都是不需要交税的。
然而,根据中国最新的《个税法》这两种类型的所得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哥在这里举两个例子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小李是中国的居民个人(税务居民),他在新西兰蜜月旅游期间购买乐透彩票,中了1000万纽币的大奖,彩票奖金需要交税吗?如何交税?
根据新西兰税法规定,小李的彩票收入属于偶然所得(意外所得)所以无需交税。
但是,小李需要根据《个税法》对于他在中国境外获得的偶然所得交税。
案例二:
小张多年前已经换了新西兰护照,近年小张一直没有回中国,但是其在中国有代购生意,这几年生意火爆,他的代购事业也越做越大,目前每年收入200万人民币。
小张每年的200万人民币收入需要交税吗?交给谁?
根据《个税法》的规定,小张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应对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交税。
根据新西兰税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属于新西兰税务居民,其仍然需要向新西兰税务机关(IRD)申报其海外所得。
然而,根据中国和新西兰两国之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小张无需担心一份收入,同时在两国交税。
中国和新西兰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这两位网友的可以放心了。
在最新的《个税法》第七条中,更是明确的指出了解决方案: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此前中国和新西兰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也涉及到了相关内容。
其中规定:
中国居民从新西兰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在新西兰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所以,无论你是新西兰税务居民,还是中国的税务居民,虽然均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但是在哪里的收入都只需要交一次所得税。
如果你是双重国家的税务居民,也无需太过担心,在你交过一次所得税之后,最坏的情况也只是补足另一国家的税收数额即可。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率如何?
总体看来,房哥觉得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国内的个人所得税率其实是比新西兰低的。
年收入超过42万元人民币的税率才是30%。在新西兰超过7万纽币(约合32万人民币)就需要交33%的个人所得税了。
对于新西兰工薪一族而言,完全不需要对《个税法》中所谓的全球征税部分进行过度解读。
因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率比新西兰的低多了。
要知道,在新西兰年收入不超过1.4万纽币的也需要缴纳10.5%的个人所得税。
此前的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上调为每月5000元。
仅这一项,同样6.4万人民币(1.4万纽币)在中国的话,仅有4000元人民币部分需要交纳3%的个人所得税。
更关键的是,根据《个税法》的规定,从2019年1月1日之后,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均可以作扣除。
海外赚的钱,中国怎么会知道?
截至到2018年底,CRS签署国人数达到104个,已经有90个国家和地区确认将向中国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这其中包括了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巴拿马、日本、沙特阿拉伯、新加坡等传统海外移民和藏钱的热门地区。
去年九月,中国和新西兰税务局已经完成了第一次信息交换。第一次交换主要是高净值已有客户的信息。
然而,今年九月,中国和新西兰税务局的第二次信息交换将涵盖所有现有账户(和周期中新开账户)的信息。
房哥从国内某大型银行机构拿到了其《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及声明表》。
该表格要求对其税收居民身份进行勾选,在中国境内有收入却不告诉新西兰税务局,也不给中国税务局交税的很容易就会被CRS信息交换后发觉。
要知道,新西兰长期以来都是对海外的收入征税的(也就是所谓的全球征税),中国新《个税法》中提及全球征税只是一种跟上时代进步的一个体现。
毕竟,人的一生只有死亡和税收无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