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加籍华人,宝宝出生却不能获国籍!只因这点不合要求...

2019年03月03日 加拿大房产投资


Victoria Maruyama是一位绝望的华裔母亲,目前她两个幼小的女儿被剥夺了成为“加拿大人“的权利!而她的遭遇,也给所有的华裔,尤其是移民的华裔父母敲响了警钟!
事件缘起


这位来自埃德蒙顿的母亲Victoria Maruyama从小出生在香港,由于她的父亲是加拿大公民,所以她生下来便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


在她1岁的时候,全家搬到了埃德蒙顿,她便一直在这里生活。



在她22岁那年,她去了日本教英语。Maruyama称“也就是在日本,我遇到了孩子他爸爸。我原来的计划是在亚洲各地教英语,从一个国家去往另一个国家,但他似乎破坏了我的计划”。她和丈夫结婚后,留在日本继续工作。


2009年,保守党政府修改了公民法,由于新法公布,她将公民身份传给孩子的权利被剥夺除非孩子是在加拿大出生。但是,此时再飞回加拿大,已经为时已晚。


身份困局


2009年,她的第一个女儿 Akari 即将出生(当时怀孕超过了7个月),不巧加拿大保守党政府修正了公民身份法案规定——即便父母双方都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只要在加拿大出生,就会有加拿大国籍。


但是,如果孩子在海外出生,就算父母有一方持有加拿大国籍,孩子也可能沦为无国籍人士。



但此时,Akari 马上就要初生了,为了安全,她将大女儿生在了日本。


2年后,小女儿 Arisa 也生在了日本。


两年前,他们一家人回到了加拿大,两个女儿今年已经9岁和7岁了,为了孩子的学位医疗保障,Maruyama 为两个女儿的加拿大国籍东奔西走。


这位埃德蒙顿母亲称“我们要努力让我们的孩子去上学,我们必须为他们争取医疗保障。带着我的孩子回家,并让他们获得教育、医疗保障、接种疫苗等基本福利是我应有的权利”。



为此她感到非常气愤和委屈:为了让孩子们上学和得到全民医疗保险,她费了多番周折。孩子们每次只能获批6个月的医疗保险。


她深感法律的荒谬和区别待遇——“我是加拿大人,我在这里长大、受教育,仅仅是因为在外国工作了几年,我的孩子未能在加拿大出生,她们就不能成为加拿大人,这太不公平了!”


申请被拒


根据一月份IRCC的声明表示,Akari和Arisa姐妹的公民身份申请之所以被拒绝是因为“她们并不是无国籍的,即使她们没有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没有为加拿大提供特别有价值的服务,她们也不会面临特殊和不同寻常的困难”。



联邦部门的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决策者认为申请者并不符合公民身份的标准。


“作为决定的一部分,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但是,申请者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的孩子在加拿大得不到基本服务”。


对于此次结果,Maruyam 委托律师向联邦法院递交了司法复审申请。他认为移民局拒绝公民身份申请是非法的,《公民法》具有歧视性。


在递交的文件中,律师质疑它(《公民法》)将加拿大公民划分成了两个阶级。


一个阶级是可以永久地传承或继承加拿大国籍,而另一个阶级则不能。公民法阻止申请人的母亲将其公民身份传给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四处奔波。



最后,令Maruyam觉得更可笑的是,如果孩子最后仍然不能取得公民身份的话,她只能为孩子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这个申请获得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


Maruyam自嘲说,如果成功了,反而永久居民的身份的待遇和权利要比公民身份更公平,因为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永久居住权利传给下一代,而加拿大国籍则不能。


虽然在这里住了20年,但是Maruyam仍然觉得自己还“不够加拿大人”。


并非个案


这位华裔母亲的遭遇早已不是个案!这其中涉及着数百万加拿大家庭!


10年前,加拿大青年Patrick Chandler去中国教书,在中国和一名中国女性结为夫妻,婚后,太太改名Fiona Chandler。他们在中国生下了孩子。


由于Patrick的父母此前曾在利比亚工作,因此他本人就出生在加拿大境外。而当他2岁回到加拿大时,就自动获得了加拿大国籍,因此他天真的认为,自己在中国出生的孩子也一定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


然而,这是极端错误的!


就在他的女儿 Rachel 在中国出生的前2个月,加拿大政府以捍卫加拿大国籍价值的名义修改了法律,使得不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没有资格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因此,他的孩子们无法获得加拿大国籍,而更恐怖是,这对小夫妻只在加拿大办理结婚手续,并没有在中国民政局注册结婚,按照中国法律,他们的女儿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这个刚出生的婴儿成为了一个“无国籍者”



表面上看,不少华人朋友们辛辛苦苦地拿到了身份,成为加拿大公民,但你的孩子们很可能无法自动获得国籍!而依据的,并不是父母的身份,而仅仅是出生的地点...


加拿大的“一级公民”:

他们在加拿大出生,可以将国籍直接传给子女;


加拿大的“二级公民”:

他们没有在加拿大出生,不可以将国籍直接传给子女。


根据2018年的一项统计,2006年时在国外居住的加拿大人至少有280万,如果按照加拿大人口增长率的平均值估算,这个群体现在至少为320万人,而加拿大的人口在国外的出生概率是20%左右,按照这个概率计算,受到影响的公民超过60万!



目前,已经有不少呼声在呼吁政府取消“公民的阶级”,因为根据1990年加拿大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孩子有权利和父母一起居住在加拿大,有接受教育、获得免费医疗的权利。


至今,这个法律漏洞依然存在,如同一个越来越庞大的黑洞,吞噬着许多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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