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美国留学生活的学生,免不了和学校、警察等机关打交道。在不是自己错的情况下,懂得维权非常重要。即便是自己犯错了,美国崇尚给人Second Chance(第二次机会)的精神,也要采取合适的方法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下文中,在美国法律界从业近十年律师徐怡从警察、学校等几个方面,用事例向家长们讲解如何进行维权,给留学生家庭上一堂必要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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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徐怡 编辑丨李臻
留学生活中,和学校、警察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和学校产生不同的意见,发生意外,遇到人身或财物损失等,都可能是留学生活的一部分。年轻的留学生们总是谈违规,谈警察色变,要么回避,要么反应过激,后果可能极其严重。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位男留学生和他的留学生女朋友发生了争执,产生了肢体动作,造成了一些淤痕。女生的同屋舍友马上报警,警察到的时候男女朋友已经和好了,所以警察没有拘捕男生,但是作了记录,记下了他看到的伤痕。
男留学生没有当回事,日子照过,课照上,和女朋友也照常逛街。过了一周,这位男生收到法庭文件,以刑事故意伤人罪被告出庭。学校马上做出反应——停课。
男留学生及其家庭并没有严肃对待,直到学校发出退学要求才慌了神。后来家长请来律师,联系了有利证人,解决了刑事罪,但学校的处分已经无可挽回。
这是一个小事没有及时妥善处理,结果留下遗憾的真实案例。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如果孩子要走留学出国这条路,那么如何与警察打交道,与学校打交道,如何在打交道的过程中注意维权,则是家长和孩子必须要了解的事情。
和美国警察打交道——
用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有人说,我遵纪守法,不犯法,不会跟警察打交道的,更谈不上维权。那此文可略过不看。
笔者作为懂法守法的律师,也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警察打过数次交道了。维权是美国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意识。没这个意识,你会失去未来的机会,还会失去现有理所当然的利益,会渐渐觉得窒息。
先说说为什么必须要学会和警察打交道,以及如何与警察打交道。
首先,自己没有错的时候不要怕报警,同时需要注意技巧。比如家里的房子失窃,被侵入,你肯定得报警。警察来之前,注意保护好现场。虽然失物找回来的可能性很小,但警察来了起码有威慑力,以后小偷光顾会有顾虑。
笔者曾经在深夜2点被屋顶发出的巨响吵醒,并听到叫喊声,起来一看是屋子的排水管被人用几个生鸡蛋砸了。
笔者马上报警。警察3分钟赶到,警笛的声音把肇事者吓跑了。警察说是几个高中毕业喝多了的孩子在四处砸鸡蛋,并马上去追赶肇事者。后来的十几年里,这事没再发生过,因为肇事者知道这里住的人不好惹。
如果不报警,第一警察追踪不到他们的行迹,第二肇事者可能觉得打了砸了也没有后果,过几天可能再来一次。于是天天晚上被砸鸡蛋,天天早起洗房子的可能性极大。
试想不报警,不及时保护自己,那是什么样的生活感受?
再如,在路上开车被人追尾,肯定得叫警察。警察到达以后,如果觉得自己的英文水平不足以充分解释事故的全部真相,请马上要求翻译。不然警察记录上有理都可能变成没理。
等撞你的人翻供,倒打一耙,你也没有向警察做出有利证据的话,赔偿不但可能没戏,还会被对方讹诈。
即使你能说清楚,仍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美国的警察未必都很公正。
笔者有个朋友,被一个15、6岁的姑娘从后面撞了车,那姑娘撞了就逃匿。朋友反应快,马上追了上去同时报警。警察和朋友一起把那孩子逼停在路边,发现是一个瑟瑟发抖的白人小姑娘。
警察就劝朋友不要起诉,因为会给小姑娘留下一辈子的犯罪记录。朋友非常生气,要知道她车上的孩子也被吓坏了。如果因为那姑娘年纪小就免除罪责,是对被害人的不公正。
警察最后没有写撞车逃匿的报告,只写了一般撞车事故。我劝朋友一定要报告给这警察的上司,因为这是警察的渎职!
事实就是事实。朋友可以在法庭公诉时放这小姑娘一码,但是这个姑娘的罪行不能因为有偏见或同情心的警察而抹去。
以上说的情况,都是过错方不是自己。那如果自己是过错方,该怎么应对,怎么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2016年,美国加州发生了一起令中美两国舆论哗然的案件,几位从中国去美国留学的高中生在公园里对两个女同学进行侮辱虐待,涉案的瞿芸瑶,章鑫磊,杨玉菡被判处6到13年的有期徒刑。
从人身伤害的角度来看,受害人并没有留下残疾,为何对未成年人判得这样重?这和此案的恶劣性质有关,为社会所唾弃;也和案发后没有正确的认知,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为这三名走了歪路的高中生做适当的辩护有关。
这三个缺乏人生正确指引,在完全陌生的世界里情绪偏激的孩子,在各种因素都在最恶化的情况下,因为这个判决,一生陷入了无可挽回的境地。
此案也完全失去了美国崇尚的给人 Second Chance (第二次机会)的精神:孩子犯了错,甚至犯了罪,也不代表他不能争取属于他的权益。只要处理得当,后果也未必会无可挽回。
有个教会私立高中招了5个中国留学生,因为女生之间的妒忌和一些债务问题,两个女生录制了另一个女生的性录像并在学校和网上发布。警察上门,学校要处分。这个案子从造成伤害的长期时效性上来说,比加州案要严重多了,因为公开发布的未成年人的性录像是物理上无法抹去的。
但这个案子的处理非常低调,事故一发生,家长和监护人马上请律师把所有涉案的中国留学生保护起来,这样学校和警察不能马上从学生那里拿到所有证据。这样处理非常符合“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有的发言都会变成呈堂证供”的自我保护原理。
学校进行了多场纪律委员会的听证会。在学生、家长及辩护人有理有据地辩护并认错后,为了声誉,以及不对其他在校学生造成更大影响,学校从轻处理了所有涉案人员,警察局也最终撤案。
处理的结果是:两个学生转学去其他美国学校,两个孩子留校察看,一个给予处分。笔者处理的涉案学生,留校察看表现不错,后来还顺利的上了一个不错的州立大学。
回到加州虐待案,教训就是:监护人需要马上找到能够最大程度维护孩子利益的人介入,保护涉案的未成年人,并减少所有同学间,媒体上的曝光度。和学校及警察有礼有据的接触,遵守必要的流程,了解所有事件的前因后果,影响孩子做错事的因素,以及了解学校有无尽到教育责任等。
所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什么?
首先,该认的错必须马上诚恳地认。错认了,陪审团愿意减刑的几率就大。一方面,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有限,另一方面,施害人还是孩子,在美国和中国一样,讲究给孩子第二次机会。
其次,一定要低调。案子闹的全世界都知道,检察官就算想减刑都没有办法。
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找到真正有刑法经验的律师去和检察院协商,而不是直接拿20万美金砸法官!
在美国,法官是政府雇员,政府对于其雇员受贿的管理十分严格,法官能收的礼物不能超过25美金。行贿法官,等于是将法官的名声和前途置身刀山火海,法官又怎么可能在允许的范围内从宽处理?相反,如果聘请的刑法律师能将案子研究透彻,会更利于对孩子的最终审判结果。
总而言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一定要明白,美国是法制社会,警察负责维法执法,不能怕和他们打交道。
和学校打交道——
有理有据维护权益
说完了和警察相关的大案子,说说学校的小案子。
一个五年级的男孩拿了处分回家让家长签字,校长威慑孩子说这个处分会影响他以后上大学!
事情起因是孩子在学校午休期间和其他男孩子发生冲突,有人从后面抱住他,他用手把那人抓开。老师问完所有孩子,最后再问他你是不是用手”slap”(掌掴)了别人的手?孩子太紧张激动,对英文词汇也没有深刻的认识,就承认“I hand slapped his arm.(是的,我用手拍开他)”
有维权意识的家长写了一封长信给校长,讲理如下:
1. 孩子是一个人对付一群男孩子开他的恶性玩笑,这是Group bulling!(群体霸凌)我家孩子是有理的一方,不能被处分。
2. 老师问询我家孩子的时候,用的问询语句是:“你打人了没有?别人都说你打了!” 这在法律程序上叫诱供,任何诱供得到的证据和认罪都是无效的!
校长读信后,意识到学校的处理对学生不公正,马上和颜悦色地找家长去撤消处分。这封家长信有理有据,说明了学校处理上的偏见和错误。校长也是人,完全不想把事情闹大,尤其这件事家长占着理,闹出去影响她的前程。
再来说说一个高中案例,毕竟高中对升学更至关重要。
一个GPA 4.5的好学生被叫去校长办公室。
校长问:“你有没有说过以下的话……”(对女同学有性幻想方面的语言)
“有啊,不过我是开玩笑,而且当时的上下文是这样……”
校长打断道“我只问你说没说,为什么说不重要。学校决定对你进行处分,马上叫你家长来。”
家长来了,完全懵了:我家孩子从小到大是优等生啊。完全慌神的父亲作出如下回复:
“性骚扰?不会吧?”
“哦,他承认了啊。”
“停课5天啊?不行,太长了,影响学习,3天可以吧?”
学校家长各让一步,家长把孩子领走了。回家一查,高中被停课处分的孩子基本上不了好大学。可惜了孩子这些年的努力赚来的4.5的GPA,大人孩子对坐无言。
在美国上医学院的姐姐作为英文流利的精英,马上帮忙给校长写信。校长完全不搭理,认为姐姐不是监护人,没有权利写信来申诉。学校还解释说学校处分不会反应在成绩单上,不影响大学申请。
不得已,家长找到律师朋友撰写申述信,说明女生告性骚扰的原因是她跟不上天才班的进度,以被骚扰的原因要求退组,女生认为这样能挽回一点面子。
另一个疑问就是,关于性骚扰的对话发生在半年前,为什么现在才告发?律师和家长还统计了很多关于被停课处分过的孩子在大学申请中被影响的事例。
学校成绩单上是否反应处分,不决定有无影响因为所有大学申请需要申请人自己如实回答是否有处分记录。申请人如果不想一辈子挂上不诚实的罪名,只能如实回答。而竞争激烈的好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录取被处分过的学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学校看见有理有据的申诉信,也不想事情闹的越来越复杂,而且的确这男生是初犯,所以最后的处理是给男生监管期(PROBATION)3个月,没有其他违纪行为就取消被处分记录。
说这个案子是想提醒家长和孩子:不能啥事都马上认错,多分析前因后果,客观把分析和维权的任务作为学术任务来完成,有理有据才能服人。
通常家长碰上这事的反应有两种:
1、“我家孩子是好孩子,一点错没有,有错都是人家的。再说了,什么大不了的事? 谁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这点小事还值得处分?还要上庭,属于犯罪?不就是小孩子玩闹没个轻重?”
2、“啥?学校处分?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省心!去认错去,你犯的错你承担!都是成长的代价!”
以上两种态度都太极端。第一种是在培养巨婴,自己家的娃都没错。在家长的溺爱下,这样的孩子没啥不敢做的事、不敢犯的错。
第二种是把还没能完全自主飞行的鸟儿过早地推出去了。试飞的鸟儿可能会折翼,可能再没有飞起来的机会。
事情出了,保持客观的态度。先把恶性后果的可能性减到最低。家长可以跟学校说我们保持调查事件前因后果的权利,再跟学校讨论能接受的处罚。这不是为孩子开脱罪责,孩子毕竟是孩子,不管他/她是10岁还是20岁。思想上都还没有成熟到不犯错的地步。
前文已经提到过,美国讲究给孩子第二次机会。孩子第一次犯错,可以和学校请求给予留校处分,争取重新做人的第二次机会。
再总结一下,家长或监护人在处理未成年人违规,违法事件时,可参考以下原则:
1. 避免情绪激动:事情出了,不要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和孩子发脾气上。家长对孩子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可以理解,毕竟把孩子送来美国读书所花的财力和物力都是惊人的。
付出的越多,期望值就越大。出现可能被处分,退学,甚至判刑的意外情况,家长情绪会极其激化,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激化的情绪于事无补。
出了事情,孩子除了无比后悔、惶恐,就是惧怕,努力撑着能在父母面前维持最后一点尊严,言词上肯定不会恭敬,往往更激化和家长之间的矛盾。
家长这时要多客观了解事情的始末,所有前因后果。冷静,客观,目标一致,努力把事情最大限度地解决好才是重点。
2. 抓住最佳处理时间:除了避免情绪激动,错过最佳处理事情之外,就是抓紧时间在学校、法庭做出最后处理前多做透彻调查,包括事情前因后果、学校的规章制度、法律条文等。可能触犯的法规?可能的处罚?能在哪些点上解释孩子为什么犯错,争取理解分、同情分,争取从宽处理。
如果调查后孩子的确有违规违纪,一定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出以前类似情况从宽处理的案例,以及条例上没有触犯到的点,以避免最严重的处罚。
因为留学生受到的任何处罚,比其他本国学生后果严重的多。轻的与好学校从此无缘,重的马上被驱逐出境,前功尽弃,孩子以后的学业也完全中断了。很多孩子从此以后一蹶不振,完全违反了家长送来美国求学的初衷。
3. 合法合规:家长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也一定要合法、合规。情绪化地大吵大闹只会让事情雪上加霜。不做违规的事,不花违规的钱。给孩子做出好榜样。吃一堑长一智,家长以身作责,以此为契机,教育孩子在挫折中成长。
维权意识的意义
以上说的是违纪犯法以后的维权。其实维权存在于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大到哈佛大学华裔录取被歧视案,小到为什么答题重点和其他人一样,但教授给自己的分数比别人的低?
正在进行的哈佛大学华裔歧视案是一帮华人的好孩子们提诉的。其实他们都已经上了其他的大学了,案子怎么判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实际的影响,但可以为学弟、学妹们,为华人下一代而争取。为什么华人比其他种族的分数高出很多,还是不能被名校录取?
目前法庭对哈佛大学的看法是否定的,认为歧视确实存在,而且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这群被歧视过的华人集体上法庭,花钱,花时间去争取,这样的歧视就会被认为合理,错的就会被认为是对的。这样的歧视会进入到学校、工作、家庭的各个方面。
不维权,不争取,觉得忍忍就过去了,后果就是要忍的越来越多,被束缚的越来越多,直到跌至食物链底端。温水煮青蛙,青蛙只有死路一条。
美国体制的精华就是法治社会, 即:守法,维权。说个典型案例:
有个流浪汉跑到一个没人住的独栋别墅,一住20年,那房子俨然成了他家。20年后,法庭把房子判给流浪汉。因为这二十年原来的房主都没来维权,不管是好心让流浪汉住还是因为疏忽,这意味着房主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同理,如果你邻居家的树枝长到你家地界上10年,你都没提醒过,抗议过,那树枝占的地界10年后就是他家的了。这个产权法律依据叫 Adverse Possession (相反占有权)。
被侵占了的权益久了,就变成默认了的被放弃了的权益,强权的那一方也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强权特权了。这一点对出国了的留学生、华人也都适用。因为语言问题,以及国人推崇的谦让、忍耐、不出头精神,中国人给外人的印象是吃亏耐劳,好欺负。
不懂或不敢维权,给华裔和后来人带来的损害无法估量。美国的第一代移民如果没有维权意识,觉得交给大英帝国的税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从而反抗独立,那么就不会有现在强大的美国。
没有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反抗维权,就不会有现在美国的自由体制。中国人在美国,要成为被尊重的人群,就不能沉默,因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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