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生公平招生组织SFFA以平权法(Affirmative Action)为法理依据控告哈佛大学“亚裔歧视”,从2014年到2018年10月15日开庭,尽管诉讼寻求公平的对象是亚裔美国人,但这个涉及教育、公平、种族、权利的事件在全世界引发关注。
这场战役中,哈佛大学的录取政策不仅接受联邦法官的审查,也受到公众的审查。
虽然哈佛大学有斯坦福、耶鲁等顶级名校的站队,也有哈佛校友、在校学生的辩护,还有美国教育委员会等高等教育协会的支持,并一再强调,哈佛致力于接收来自不同阶层的学生,努力成为多样性社会的领导者,其校园多元化政策是合法和道德的。
但是,庭审资料所曝光的校友子女、白人运动员、Z名单等“招生偏好”引发轩然大波。
目前联邦法官正在审查中,预计未来几个月会作出审判。与此同时,另一所诉讼也开始升温,同样很重要。
学生公平招生组织SFFA不仅起诉了哈佛大学,还起诉了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为什么说北卡教堂山的诉讼和哈佛大学的诉讼同样重要?有关大学录取问题能不能打到最高法院,一种方法是不论哈佛歧视案结果如何,继续上诉,另一种就是看北卡教堂山歧视案的结果。
上周五,SFFA与UNC都已提交了简报。
SFFA认为北卡教堂山面对不同种族申请人有不同待遇政策:UNC向ACT达到26分的黑人、拉丁裔发送申请邀请,而白人和亚裔则要达到29分;专家分析计算,基于成绩分数,一位北卡罗来纳州亚裔男性申请人有25%的机会进入UNC,如果他是西班牙裔概率会增加到67%以上,如果他是非洲裔则增加到90%以上;另外在提起诉讼前,北卡教堂山的招生官还会在录取及定期了解录取学生种族构成及可能入学率,提起诉讼后此做法也废除了。
简报还引用了招生官笔记,比如“She is an AA [African American] female, with solid everything that adds up to an admit for me.”“I’m going through this trouble because this is a bi-racial (black/white) male.”这些笔记都指出申请人的种族是录取的重要因素。
至于UNC方面,大学坚持是通过整体评估申请人录取学生,虽然种族是一个因素,但并不像SFFA宣称的那样歧视,也拒绝回应SFFA专家带有“误导性”的模型。另外UNC与哈佛不同,他是个公立大学,法律规定公立大学州外学生不能超过18%,意味着招生偏好更侧重于州居住地。
另外北卡罗来纳州的人口结构与全国范围不同,白人大约71%,黑人大约22%,在全国范围的人口更多样化,拉丁裔和亚裔人数增长速度很快。UNC在读大学生63%是白人,10%是亚裔(是北卡州亚裔的两倍多),黑人和拉丁裔各占8%。
校方表示,在整体录取制度下,招生官考虑的是申请人可以获得的机会,而不仅仅是他们能展示的成就。因此,一名低收入家庭申请者(一般非裔学生低收入比例较高)不一定能像富裕家庭白人申请者那样,拥有较高的考试分数、选修AP课程或其他课外活动经历。UNC一再辩称,这种审查是合法的。
另外对于大部分被北卡罗来纳州录取的学生来说,继承录取没什么卵用,因为UNC只考虑州外学生的校友子女。在2018年秋季入学的4300名新生中,只有120名是州外继承录取。
最后,北卡教堂山表示,校园多样性对所有学生都具有教育意义。多元化可以促进发现与创新,拓展探究领域,多元化提高了学生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多样性可以打破了刻板印象,创造共识,提高同理心。
不同于哈佛大学诉讼(强调该大学是否对一个少数群体特别不公平,如亚裔美国人),北卡教堂山诉讼更像过去的“平权政策”诉讼,指责学校偏袒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超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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