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美国个税季
3月15日
“美国商业纳税人”的报税截止日期
2019年3月15日是“美国商业纳税人”迎来税改后第一次申报截止日期。譬如:LLC 类型的合伙人有限公司(Partnership)、S类小型股份公司(S Corporation) 。
LLC 类型的合伙人有限公司须在3.15前申报联邦税表1065;S类小型股份公司须在3.15前申报税表1120S。如果来不及申报, 请务必在此日期前申报Form7004,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并在9月15日前完成申报。
特别提醒:
公司税表的股东损益分配表K-1,要放入当事人的个税表里一起申报。如果产生收益所得,则必须要在个税表预缴预扣所得税,否则可能面临罚款。
迟报漏报F1120S罚款分两类:一是如果该公司不产生税赋(大部分情况),则按照每迟报漏报一个月课以每月$200的罚金。二是如果该公司产生税赋,则再迭加税负金额的5%-25%的罚金。
!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 !
2018年度起,在投资移民EB-5的申请过程中,投资人作为美国的非居民纳税人,有了来源于美国的收入,譬如 EB-5项目K1收入,有义务向美国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这是纳税人需要承担的义务。
由于2018年美国税改,报税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豁免额度和抵扣额度进行了调整。不仅对美国身份人士报税影响很大,对非美国税务居民同样影响甚大。影响较明显的群体,譬如正在排期的投资移民群体,即EB-5。例如:美国非税务居民个人所得税申报从之前的年度$4050 豁免额在2018年被废除,即从2019年开始美国非税务居民在申请2018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时起征点为零。
也就是说,2018年度个人免税额度(personal exemption))$4050的取消,还在排期的投资移民朋友,无论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目前只要在美国产生收入,都有报税义务。在排期的投资移民人士一般每年都会收到源于美国投资项目的K-1表,自2018年度起,只要K-1表上显示有收益,均要申报个税(1040NR表),这也是2018年度取消个人免税额度以后的第一年报税。通常,我们建议投资人在没有拿到绿卡之前,在美国待的时间不要过长。一旦成为税务居民,报税会更加复杂,报税范围也更大。税务居民不仅是来自美国的收入,而是来源全球的收入,美国以外金融资产,都要申报。
举例:如果18年度客户的收益是2000美金,且该笔收益项目方没有预扣税,那么客户在报税的时候要缴纳10%,大概是$200美金的税金。
来源于美国本土产生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EB-5项目K1收入;
位于美国的出租房产收入;
来自美国的利息和股息收入;
出售美国房地产的收入等。
一. 什么是K-1表?
一般EB-5项目所属的项目方是有限合伙企业,包含一个一般合伙人和许多有限合伙人。同中国一样,在美国,有限合伙企业本身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合伙企业章程中制定的损益分配规则,企业流向合伙人的所有收入和开支须根据其各自的课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而K-1表就是用来向美国税务局报告该合伙企业给每个合伙人的各项收入、支出、股息以及合伙人所有的资本及可能的相应负债的表格,合伙企业须将该表与其他税务申报相关表格汇总,向美国税务局备案合伙企业所得税表。
二. K-1表主要反映什么信息?
在一个EB-5区域中心项目中,每个EB-5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每年可收到项目有限合伙企业发出的项目K-1表格,作为反映上一年项目运营情况的收入凭证。
在K-1中,主要反映项目有限合伙人,即每一位单独的EB-5投资人在项目中的投资金额增减,承担的负债(通常EB-5项目中是没有的),以及年度按投资比例或其他企业章程中制定的规则所获分的一部分收入、收益、损失和费用等数据。
三. K-1表一般何时向税务局备案?
项目方合伙企业今年在3月15日向美国税务局申报合伙企业所得税备案,国税局允许企业延期至9月15日。
而无论是美国的税务居民,还是在美国境内有产生收入的非税务居民,都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看是否需要在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报税截止日期前(一般为4月15日,2018年因4月15和之后为周末和节假日,截止日为4月17日;没有劳务收入的非税务居民和在海外生活的税务居民截止日为6月15日)将包含K-1表(如有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在内的税务文件一同向税务局申报。
如果项目方对其合伙企业所得税表延迟申报至9月15日,在K-1表延迟备案状态下,各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表也可根据此情况做延期申报,今年可延期至10月15日,但需要在此前对自己其他收入做好预估及确认是否有税金需要缴纳。
如果有税金需要缴纳,还是需要在4月17日前先缴纳好税金,否则可能产生罚金和滞纳金。如果不延期,先申报所得税表,假如K1表上有收益,要给国税局递交修正表,税局人员将再次逐一核查税表。
四. 为何有些EB-5项目K-1审计表收入费用栏是空白的?
根据合伙企业的资本账户结余,即使有限合伙人本年度未获分配任何合伙企业的收入、收益、亏损或扣减,合伙企业仍须向年内拥有现金结余的任何合伙企业账目的所有有限合伙人寄发K-1表格。
因此,有些EB-5项目第一年尚未有收益或费用、或投资人资金还未从托管账户进入项目等原因,很多EB-5投资人收到的K-1表只显示项目的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收入费用栏为空白的。
五. 收到有显示收益的项目K-1表,需要报税吗?
1)如果本人不在美国,或者学生签证F1身份在美不到五年,并且在美国没有其他纳税的收入,不属于美国税务居民。
当K1表上没有收益时,只需要留存K1。
如果K1表上有收益,项目合伙企业通常会按照税法中要求的为外国投资人预缴税的规定预缴所得税(规定的预缴税率可能高于投资人实际税率)。
如果K1表上有高的预缴税额,则投资人可按美国所得税率计算是否有退税产生——若有,可以申请税号去申报非美国税务居民所得税表,申请退税。
2)如果本人不在美国,但在美国境内有其他收入如美国出租房的房租等需要申报,则需要包括K1收益在内去申报非美国税务居民所得税表,按规定计算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3) 如果本人在美国,学生签证F1身份在美超过五年,或访问学者J类签证超过两年,或其他签证身份如工作签证H1B,或商务/旅行签证在美连续三年天数超过183天测试(本年天数+1/3的去年天数+1/6的前年天数,加权加总超过183天),虽然没有拿到绿卡,也是美国税务居民。
收到K1时,将项目K-1表汇总入自己的收入支出信息中,申报于前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表中。
作为学生,通常可能没收入。此情况下,如果K1收益额不超过当年的标准免税额度 (2018年为$12,000),也可选择不申报。
4)如果项目EB-5投资人是已取得美国绿卡的税务居民,K-1表只是其所有报税资料的其中一项。因此,其需要在报税截止日前,将项目K-1表汇总入自己的收入支出信息中,一般申报于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表中。
六. EB-5项目K-1表一般可能出现的收入和费用有哪些?
最常见的EB-5项目K1表上可能出现的收入和费用如下:
Line 1: Ordinary BusinessIncome (Loss) ,普通的商业性收入,如项目企业运营中产生的收益,通常申报于个人所得税税表的E附表中。
Line 5: Interest Income,利息收入,如项目企业借款所获得的利息,通常申报于个人所得税税表的B附表中。
Line 13: Other Deductions, 其他扣减,通常包括各类项目企业中运营的商业费用支出,如管理费,贷款利息等,根据不同类别,在该行有更具体的费用解释说明,通常申报于个人所得税表的A附表中。但有些费用扣减需另外确认,最好咨询专业税务人士。
由于美国税收规定比较复杂,有关投资于合伙企业及移民期间所遇到的相关税务问题,请咨询税务专家,在专业指导下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事宜。
”美国三角会计集团“
税务专家团队
竭诚为每位移民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税务规划服务
移民美国,财税先行
来源:美国三角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除原创类稿件,其他均由本小编整理,仅供参考,不作为税务法定依据,具体操作请咨询美国相关专业人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望谅解!如原作者看到,请第一时间在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在后续的文章中声明;如觉侵权,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