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政府税收,财政部针对在澳出售250万元以上房产的海外人士提出新的税收制度,即海外人士在出售房产前,先按照房产价格10%的金额向税务局缴纳"预扣所得税",并在近日公布了一份文件讨论该制度的可能性。据悉,这项措施是澳洲税务局对海外居民资本收益税制度运作的"回收机制".
不过澳洲人依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从海外人士手中购入房产,也可以自行判断交易中的房产是否为"澳洲应税房产".
此项措施是前任工党政府在2013至2014年预算案中宣布的,而2013年11月艾伯特政府则表示将重启此项计划。这意味着,从2016年7月1日起,海外人士若想出售价格超过250万元的房产,都需要缴纳10%的 "预扣所得税".因此本地买家也不得不像收税员一样严格记下这些收税规则,以确定他们希望购入的房产是否属于此列。
财政部对此解释说,澳洲欢迎海外投资,不过有些海外人士并未按照应缴纳规则缴税。财政部的一份讨论文件中称:"从海外人士手中征税存在困难,特别是在海外人士与澳洲联络极少或全无联系时,他们根本不会提交纳税申报单。"
部分海外人士在出售房产后不会缴纳资本收益税,因此这一新计划则是为了对此项漏洞进行弥补。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政府所提出的"预扣所得税"并不适用于价格不到250万元的房产,不过地皮交易则不被算在此列。
财政部上周公布的文件中包括了如何贯彻这一策略的计划,并探讨了提前扣留10%所得税的困难性。
据悉,澳洲目前实施的海外人士资本收益税制度是2006年推出的,根据现行制度,除非海外人士出售的房产是"澳洲应税房产",不然他们往往会忽视应缴纳资本收益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