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国会经济委员会公布了外资购房审查报告,提出12条建议,包括设立一个全国性数据库,记录外国投资者在澳置业情况,对违反澳洲法律置业的外籍人士处以新的民事罚款,罚款金额按房价百分比计算,以打击外国投资者非法抢购澳洲现房的现象。
媒体获悉,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数据库,记录下外国业主购置的每一处房产的确切地址,以及业主的国籍。
报告还提议对海外投资者收取每份购房申请1500澳元的行政费用,非法持有的物业出售所得的任何收益,都将由澳洲政府强制没收。
违反旨在限制外籍人士置业的法规,也将首次面临民事罚款。
根据提议,故意帮助外国业主规避法律的第三方人士,如律师、房地产经纪人、抵押贷款经纪人或物业转易中间人,还有家人和朋友,都将面临民事罚款和刑事起诉。FIRB的执法部门将得到强化。
委员会建议,强制面向海外市场出售的楼花必须同时在澳洲出售。
调查主委Kelly O\'Dwyer女士在向国会提交报告时严厉抨击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评它自2006年以来没有对违规者采取过任何法律行动。她将之归咎于陆克文-姬拉蒂执政时期,FIRB的“领导人严重失职”。“如果你不准备执行规则,人们当然也不会去遵守规则。”
澳洲临时居民若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签证,便可以在居留澳洲期间购买一套住房,但必须在离开澳洲后的三个月之内出售。该委员会曾表示,FIRB未能积极跟进,以确保外国买家在离开澳洲之后,按照法律要求出售他们的房产。
正如舆论普遍预期的那样,委员会呼吁修改移民法,以确保移民部在临时居民离开澳洲时告知FIRB。
去年,FIRB批准外国人购买了591套现房——而三年前的批准量只有647套。
调查组获悉,去年,外国投资者被批准购置或建造了4500套维州住宅,是全澳最多的。
在澳置业的以中国买家为首,他们获批购置了价值59亿澳元的投资房——其次是加拿大人,投资了49亿澳元,之后是美国人(44亿澳元)和新加坡人(20亿澳元)。
上财年,外国人共申请在全澳各地购置价值54亿澳元的现房,相比前一年增加近一倍。
MacroBusinessa网站评论称,长久以来,澳洲房地产都被用作中国黑钱的避风港。国会此次提出的透明度和加强执法改革将在防止外国黑钱通过澳洲房地产洗白方面迈出巨大的一步。
但工党议员和委员会副主席Ed Husic先生却抨击这份报告,称在澳洲需要更多投资的时候,这些提议会增加繁文缛节和税负。“如不在收取罚款和考虑收费之前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促进外国投资者遵守规则,在经济上将是十分鲁莽的。”
报告建议:
· 保留现有的外籍人士申请购买澳洲房产规定,以鼓励海外资金投资建设新房,增加房产供应。
· 改进财政部和FIRB的内部流程,消除障碍,以便对外商投资规定进行适当的审计、合规审查及执法。
· 对现有的外籍人士购置住宅房地产筛查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便为FIRB提供更多资金。所收费用可上缴财政部外国投资与贸易政策司,以资助审计、合规审查和执法行动。
· 对违反外资规定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为了形成有效的威慑,罚款金额将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 罚款现亦适用于任何故意协助外国投资者违反规定的第三方有效。
· 非法持有的房产销售取得的任何资本收益都将被没收,通过这一措施筹集的资金上缴财政部外国投资与贸易政策司,以资助审计、合规审查和执法行动。
· 修改澳洲外国投资政策,明确要求临时居民在搬离主要居住地后的3个月内出售房产。
· 与各州和领地合作,设立土地所有权转让的全国登记处,以记录所有在澳购房者的公民身份和居留身份。相关机构可从单一数据库中提取相关信息。
· 设立一个临时签证到期预警系统,让财政部可以在出现违规行为时强令外国业主出售房产。这包括修改移民法,规定移民部必须在临时签证到期时通知FIRB。同时还需建立快速有效的内部流程,确保财政部及时收到警告并与数据库进行比对。
· 修改外资收购及并购法,以确保在海外销售的住宅楼花必须同时在澳洲市场上销售。违反本条例,轻则罚款,重则取消销售。
· 针对预计将在2015年年初完成的反洗钱及反恐法审查,委员会建议政府考虑将外国投资者购买的所有房产纳入审查范围。
· 委员会建议财政部外国投资与贸易政策司更好地利用AUSTRAC及其他相关的联邦及州政府机构数据库,以协助FIRB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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