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年很多在美国的新老移民朋友,
特别喜欢通过人寿保险来做投资。
为什么美国的人寿保险特别受青睐呢?
相信大家在各种不同的渠道
看到过关于人寿保险的介绍,
今天我想通过美国整个人寿保险的发展历史
来讲一下为什么美国的寿险有非常好的信誉基础,
为什么他的产品相对于其他国家有更多的优势。
记得多年前,一提到卖保险,
人们第一反应就是躲得远远的,
生怕这种不吉利影响了自己的财运。
而现今社会,随着人们手头闲置资金的
增加和财富传承理念的深入,
人们越来越认同把寿险作为
家庭财务配置的重要构成部分。
那么,市面上究竟有些什么样的寿险产品?
我们要如何选择呢?
1
美国人寿保险的起源
人寿保险最早起源于十八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伦敦,
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当时的寿险要求投保人每年按照年龄
投保一定量的资金,到年底如果有投保人死亡,
则把其他投保人聚集起来的钱
理赔给死亡者的家庭。
费用的制定就是依照当时的生命周期表。
那个时候伦敦海上运输非常发达,
所以这样的保险就是从
运输的船员和商人中间发展起来的。
至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寿险使用的还是这个原始概念。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的费城和纽约,
美国人依照同样的概念设计出的产品开始向市场销售。
2
美国人寿保险的发展
1
1913年,有法律保障规范化的区间型寿险
(Term Insurance)开始盛行于美国保险市场。
区间型寿险有5年期、10年期、15年期、
20年期、25年期和30年期几种选择。
随着年龄的增长,保险费用逐年增加。
如果一个20岁的人投保10年期区间型寿险,
他的费用将取用20-30岁的区间,
虽然实际保费年年增高,
不过为了方便客户记忆和存钱,
公司每年收取的费用都是这10年的平均费用,
换言之年费也就等于这个人25岁时的费用。
区间型保险最大的优势就是保费低廉。
年轻人因意外身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由于理赔率低导致保险公司的成本低,
所以每年花几百美金就可以买到1百万美金的保险,
这种险种受很多收入不高的年轻人青睐。
区间型保险最大的劣势就是它只能保护一定年限。
比如买个10年的寿险,如果没有“按时去世”,
所有的保险费都白缴了,没有换来任何赔偿。
到了年纪大的时候,保险公司或收取高额费用或拒保,
导致真正需要这类产品的人无法得到它。
2
由于区间型保险具有时间上的局限性,
保险公司在上世纪50年代开发出了
早期终身型寿险(Whole Life)。
终身型寿险一直保护到被保险人离世为止,
所以它成为了所有保险产品中唯一
一种理赔概率为100%的产品,
也就是买了终身型寿险一定会获得赔偿。
早期的终身型寿险规定被保险人每年缴纳保险费,
一直缴到死亡为止。
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家人获得赔偿。
这种产品让很多家庭关系不太和睦的客户不太开心,
因为他们不希望自己缴了一辈子的钱
最后一分没拿到,
让不关心不养护他们的子女全数取走。
同时,很多人在退休之前有钱缴纳保险费的,
之后已经丧失了继续支付寿险保费的能力,
不缴的话前面几十年有可能就白缴了。
有可能到了70岁,80岁,这个账户
由于欠费被自动取消,
账户没有实现它实际的价值,
最后子女也没有获赔。
这种早期账户也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
被保险人每次缴费时需要缴纳比保险费
多一点的资金进入账户,
多出来的钱保险公司拿去做长期债券投资,
获取固定收益,再把收益分给被保险人。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资金,
被保险人本人可以把他的投资部分
连同收益借出使用,但是要以贷款的形式借出来,
并且贷款利息要比存款利息高一些。
现在由于有了其他险种,
这个险种就不太被大多数人接受。
因为每年的保费无法浮动,
而且要一直缴纳保费直至死亡。
所以发展到今天,
只有少部分人还会继续考虑购置这个险种,
而大多数人都把目光转向了相对较新的品种。
3
1979年,保险公司推出了新型的保险,
叫做通用型寿险(Universal Life)。
这类账户彻底解决了付款不灵活的问题,
只要账户里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未来的保险费,
客户可以选择随时停止支付。
而且在支付过程中,
每年付的款项也有一定弹性空间,
客户可以在资金多的时候多付一些钱,
资金少的时候少付甚至不付,
解决了人们对手头现金流的担心。
付款灵活度问题解决后,
保险账户受欢迎的程度开始大大提高。
4
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股市获得了空前的涨幅,
连街边的小商贩都投入了投资股票的大军。
股市的异军突起对投资于长期债券市场
的保险产品构成了很大的冲击,
很少有人想把长期投资的保险资金锁定在
固定收益3-5%的地方,
甚至有人把保险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去投资股市。
保险公司当然不甘于看到大规模客户的流失,
所以他们再度创新,
推出了投资型寿险(Variable Life)。
投资型寿险的特性和传统终身型寿险结合
成为终身型投资寿险(Variable Whole Life),
也可以和通用型寿险结合成为
通用型投资寿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
终身型投资寿险的钱是拿来投资了,
但是他也继承了早期终身型寿险存款不灵活的特点;
通用型投资寿险既可以投资,存取款又灵活。
投资型寿险缴费原理同样是
缴纳多于实际保险费的钱进入账户,
多余部分用于投资共同基金,
享受股市成长的同时,还能维持一个保险账户。
尤其通用型投资寿险(VUL)又有存取钱的灵活度,
这个创新让寿险曾经风靡一时,
直至2008年全球金融市场的暴跌,
随后指数型通用寿险大规模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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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型通用寿险(Indexed Universal Life)
的概念其实早在1991年就被推出过。
比起投资型寿险,指数型寿险的优势是不会亏本。
90年代的美国股票期权的交易并不活跃,
但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股指期权的概念。
通过对股指期权的组合操作,
完全可以做到指数投资不亏本,
当然投资者也要在股指大涨的时候牺牲一部分利润,
换取保本的特征。在当时如果做指数型通用寿险(IUL),
收益是远低于VUL的。
90年代美国的股市依然火热,
人们都幻想着股市可以永远呈抛物线式上涨,
根本没人认为市场会跌。
2000年高科技股票泡沫的破裂,
给人们敲了第一次警钟,可是梦醒者只是很小一部分人。
直至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波及全世界,
全球经济暴跌,才让大多数人认识到股市真的是会跌的。
而且在这2000-2010年间,
不少VUL账户持有者因为惧怕股灾带来的亏损,
没有坚持住定期投资,
而是在股市飚高的时候疯狂投资,
股市见底的时候割肉出逃。几经折腾,
有些VUL账户持有者的资金遭受重创,
甚至有的人由于资金少到不足以维持保费,
导致保险账户被自动取消。
纵观美国的投资论坛,
不少投资者对VUL这类账户褒贬不一。
其实大多数人在这个账户里的投资亏损,
都是由于自己过于贪婪和恐惧,投资没有纪律性造成的。
2008年之后指数型通用寿险开始
红红火火的在市场上露出了头角。
这类账户在股市大涨的时候并不能提供超额回报率,
但是在跌势中可以保障本金不受侵蚀的特性,
获得了现今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成熟投资者的青睐。
它虽然不能提供超额收益,但稳赚不亏的特性,
让很多不懂投资的普通百姓也有了机会
享受投资市场带来的财富累积。
3
为什么可以用保险做投资
我们了解了保险业的发展史后,大家可能会好奇,
那为什么美国人这么喜欢用保险来投资呢?
如果用普通的基金账户,
投资同样的基金或指数,
去除了保险费是不是整体费用会更低些呢?
早在一百多年前,保险公司便和国税局达成了协议,
保险里的钱投资每年长出的收益可以免收入税,
死亡赔偿金在受益人继承时也不需缴纳收入税,
自然人们愿意在有税收优惠的账户里投资了。
然而大家最在意的还是保险费究竟贵不贵的问题。
抛开保险功能不看,只探讨投资,
在保险账户里投资的总成本一定比
在普通基金或股票账户投资的费用高。
但是大家在投资的时候,
往往只考虑显性成本,也就是各种费用,
而把税,这个机会成本的概念忽略了。
如果用保险账户投资,
省下的税其实都够买好几份保险了,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选择把保险
做成投资组合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当然美国国税局提供了税收优惠,
自然而然也会加以一定限制,
这个限制就是计算出的每个通用型寿险账户
都有存钱的最大限额。
不论您出于什么需要
购买保险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决定,
保险种类复杂繁多所以在做决定前,
建议您可以寻找一位专业的保险理财经纪做一个咨询,
这样才能确保您的保险产品可以
符合自己和家庭的财务和保险需求。
美国IRS条款规定,美国人寿保险合同内,
现金值的利息收益,是免收资本利得税的,
并且死亡赔偿金免收入税。
因此,美国绿卡和护照持有者,
如果想寻找天然的避税工具,
人寿保险是非常好的选择。
当被继承人投保并且指定受益人,
被继承人死亡后,留给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
受法律保护,会被列入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与中国保险和香港保险相比,
美国对于保险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
每一份人寿保险都一个封顶的保费额度,称作MEC,
在此额度范围内,
保单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才会免利益所得税。
如果你放进去的保费远远超过IRS 规定的最大额度,
那么你的保险就会被认为是一个投资工具,
而非保障,也因此保单现金增值部分会被征税。
外国人到底可不可以购买美国保险?
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和美国有一定的联系 :
比如,拥有房产,公司或一定的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在美国一旦拥有了不动产,
如果未来在美国被继承,
那么需要缴纳40%遗产税,而且免税额仅有6万美金。
美国税务局规定:
被继承人身故后9个月,
必须报税并支付税金,否则无法继承资产。
这时候美国的人寿保险产品就起非常关键的作用了。
继承人可以用被继承人的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
去缴付这部分遗产税,完成财富传承的目的。
美国的指数型人寿保险(IUL)具有高达10倍左右的杠杆,
可以用很少的资金获得很高的保额,
无论投保人是意外去世,还是自然离世后,
都会赔偿,就等同于利用这个产品合理避税。
美国保险可以有效帮您隔离生意或婚姻风险。
在中国,家庭财务与企业财务不分家的模式,
是很多中小型企业普遍采取的模式。
所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这样的模式有相当大的风险,
万一企业经营不当,甚至破产
会对个人家庭的财务产生极大的破坏力。
此外,一旦结婚,
有了法律的婚姻关系,财产就是共有的。
如果离婚,就要承担财产分割的风险。
美国人寿保险产品就有效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因为美国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
是免受官司追讨并享受司法豁免的保障。
也就是说,哪怕投保人破产,
被追债或者坐牢,任何人,
即使是政府也无法动及其保险上的钱。
就算是离婚,大保额保单也不会被分割。
但是如果在内地购买保单,
一旦当事人启用司法豁免,必须证明资金来源的清白,
如果牵扯刑事犯罪,
法院有权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
在美国购买的大额保险,
受美国保险法安的约束,
其他人或国家都是难以触及到这部分财产。
美国保险体系信用度极高。
人寿保险业在美国是个成熟而发达的市场,
市场充分竞争为投保人带来低成本高服务的好处。
美国的保费水平在世界范围内都算便宜的,
在相同保障条件下,我们有专门做过比较,
发现在美、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买同样的保险,
美国的保费只有中国大陆的1/5,香港的1/3、台湾的1/2。
美国人寿保险的主要的客户对像是北美居民,
而北美地区医疗较为进步,人均寿命约为85岁,
是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地区的。
生命表影响最大的就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寿险产品。
预期寿命的越长,则意味着
保险公司赔付期限的延后,保险的成本越低。
美国有将近1000家保险公司,
很多保险公司都有上百年的经营历史,
极少听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新闻,一旦发生理赔争议,
美国法律根据消费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往往站在消费者一方,客户满意度较高。
并且美国的保险公司重信誉。
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当然前两年自杀除外),
保险公司不会出现故意找借口不赔或是故意拖延情况。
在免责条款这方面,
与国内对比美国的人寿保险是有非常大的优势的,
大额保单,哪怕是吸毒致死、自然灾害、战乱、酒驾
甚至不可抗力情况,都可以获得赔付。
外国人投保要求:
投保人必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合法进入美国。
外国人必须和美国现在或未来有关联性,
如家人孩子在美国,或业务,或正在办理绿卡。
截止2018年9月,我们从行业了解到,
持旅游签证入境的情况下,
只要拥有房产,公司或申请时
银行开具$50万美元的存款证明,
依然有一些美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予承保。
在美国填写人寿保险申请表,
保险公司会安排专员上门进行免费身体检查
(主要是抽血丶验尿及简单的心电图等)。
必要时,投保人要提供本国的病历资料。
在中国大陆地区,
没有合法购买美国本土人寿保险产品的渠道。
外国人可以投保的美国保险公司:
截止2018年10月,美国市场有不到10家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给外国人购买。
每家公司针对外国人提供的保单条例各有差异。
这些常见的保险公司包括:
AIG,Transamerica,安联,国家人寿,林肯人寿,
Voya(2018年12月退出市场)等。
如果能证明和美国有非常强的关联性,
如配偶,或持有EAD进行工作等,
核保过程会更加顺畅。
我们的读者群体中,也有CPT状态投保成功的案例。
外国人可以投保的美国保险公司要求:
-大多数限定为IUL产品
-保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提供工作收入证明
保费的付款方式:
要求投保人在美国银行开设支票帐户,
投保人每年开支票付保费。
理赔程序:
提出死亡证明以及死亡理赔申请单
即可申办理赔。
若是在非美国属地死亡,也
只需要将死亡证明翻译成英文并公证后,
连同死亡理赔单一起送回保险公司即可办理赔偿。
保险公司即会支付美金支票给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存入户头,而此保险理赔完全是免税的理赔。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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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Sheng
巴黎第一大学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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