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赶着回家过年的留学生们,
早早买好机票准备回家,
欢度春节!
毕竟是海外归来,
又是喜逢佳节,
哪好意思空着手回去呢?
不得不要帮各位叔叔阿姨
哥哥姐姐们带上一点
衣服、鞋子、保健品
以表心意。
毕竟在国内朋友眼中,
国外啥都便宜。
而且出境还能退个税,
那可真是太划算了!
简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可是,你要小心了!
据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电商法规定:
个人自用品免税额设定为
5000元人民币
超过部分还是会被征税的!
如果没有主动申报,
小心还会罚款哦~
这可就不划算啦!
一台苹果手机被罚了1400
一块手表被税5万!!
所以无论你是不是代购
只要超过了规定限额就是要被税的!
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到底回国带多少钱的东西才不会被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内容规定:
中国居民免税范围:
在境外购买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
非中国居民免税范围:
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
也就是说,非中国居民,
被允许携带的物品价值更少哦!
(这里指的是要留在中国的物品,
会带出中国的不算--见下文重点3)
划重点:
1. 需要是自用品,意味着不可大量重复,否则会被怀疑为代购。
2. 物品价值只能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不要不敢相信,真的是人民币哦!
3. 对于非居民离境时将带走的物品,不算在2000元内,也就是无需缴税的。
必须征税的商品(不在任何免税范围中):
电视机、电话机、音响设备、录像机、摄像机、放像机、照相机、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子计数器、程控电话交换机、无线寻呼系统、复印机、传真机、家具、灯具、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餐料。(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
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如何计算?
免税店购买的商品价值不算在这5000元之内,但是(免税店+其他)合计不可超过8000元人民币。
超过部分该怎么办?
一定要申报!!!!
不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一位在澳洲居住的女孩,从悉尼回国入关时,被拦截下来盘查,被罚了3000元。这位小姐姐,在回中国前帮家人和自己在悉尼买了3个Gucci包包自用,其中一只为崭新的新包。海关人员因此针对那只“未使用”的包,要求补交30%的税款!!!
另一位华人回国时把一个包包、一条围巾和一些自用彩妆护肤品放在行李箱托运,共计4000美元左右。
这位华人没有报税,结果入境中国时被海关抽查,发现了箱子里的商品,一算:需要缴9600人民币的税!交了进境税后,它的实际价格可能要高于国内专卖店的价格。
如何计算补缴税款金额?
我国最新的行邮税率分为了三个档:
税率为15%: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
税率为30%: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
税率为60%: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的税率最高。
举个例子,如果你买了一只价值3万块的手表,减去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税款应该为:(30000-5000)x 60% =15000元人民币。
如果没有申报而被抽查,那可不是简单补税的问题了!
为了防止有人违反这一规定,
中国海关的最新大招
“人脸识别系统”
也已经上线了!!!
而且这一系统的功能还十分强大!
不但过机时迅速进行人脸识别
还会显示过关时间,过关次数,
有没有被拒绝出入境,有没有缴纳过税务!
只要查出来有案底,机器100%报警!!!
那海关叔叔会立刻检查哦!!!
这次看懂了吗
回国的大家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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