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有这样一种专坑同胞的华人房东(一般为女性):她们和租客住在一起,但不想只和租客保持单纯的租赁关系,要和租客“交朋友”,美其名曰让住的人感觉在家里一样,但实际上他们会通过这样的“温柔陷阱”在租客身上牟取更多利益。
1.挖人隐私。这是这类房东最擅长的一方面,在澳洲时常可以听到小伙伴抱怨此类问题。这些房东通常对初到澳洲的小白表现得非常亲切友好,嘘寒问暖,偶尔叫上一起吃个饭,聊个天,通过各种间接直接的套问,再加上偶尔透露一些自己无关紧要的信息,有意识地了解租客的个人情况和行为习惯,以此作为日后为难租客的筹码。
2.一起聚餐。刚开始的时候房东通常会表现得很大方,热情邀请新来的租客一起吃饭,之后就会有规律地询问租客是否愿意一起聚餐,聚餐的费用由所有人一起分摊。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有的房东非常热衷于此,会把每周聚餐形成惯例,让所有租客一起负担,吃什么由她决定,材料由她买,形成一种“这样非常理所当然”的氛围,让租客觉得自己有时间就该参加聚餐,不参加就是不给面子、不合群。这样算下来,住在这样的房东家里,租客每周必须多支付20~30澳币的账单,且最后会形成一种不健康的租赁关系——租客在业余时间就该满足房东的要求。
3.区别对待。此类房东通常都有贪小便宜的习惯,难免被租客知道一些自己不光彩的事情,比如偷税漏税,造假骗PR等等,碰上一些不好惹的租客,此类房东占小便宜前都会三思而行,不敢太过明目张胆,但是如果碰上比较小白的租客,房东就会相对肆无忌惮,特别是后期,在自认为足够了解一个租客之后,她们就会露出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本性。
4.无理要求。房东在认为与租客关系足够好之后,就会提出各种无理要求,比如不签租约,仅仅口头协定租期;在与利益挂钩的事项上模糊重点;开具完全无法律效力的中文收据;要求租客用现金交租以逃税等等;要求租客帮忙打扫公共区域;要求租客分摊房子的维护费用(包括洗地毯、除草等)。但是实际上,这些事情按照澳洲法律都是需要房东自己负责的。然而这种时候,租客往往会碍于情面而答应房东的各种要求,因为他们已经深陷房东的“温柔陷阱”,就算此时醒悟,作出反抗,房东也会抬出人情债来作为理由,翻脸无情,最后也许只能一拍两散了。搬家是一项大工程不说,此类房东还会纠缠不休,特别是在淡季难找新房客的时候,房东就会将怨气发泄到退租的房客身上,以各种理由扣减押金,把租客耗得身心疲惫。
小编在此画重点:与房东相处,最好从一开始就高度警惕,保持距离。须知自己的任何言语、行为,日后都会成为房东攻击自己的筹码;须知房东眼里利字当头,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把握租客的心理,占租客的便宜。当然,也不是没有和房东建立真正友谊的例子,但是少之又少,在未真正了解一个房东之前,还是应该保理性相处,根据澳洲法律签订正式租约, 将押金转由州政府保管,同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当然,如果从一开始选择不和房东同住,就能避免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