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审理在即 嫌犯律师:检方关键证据不合程序 应为无效!

2019年01月23日 美国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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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章莹颖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遇害案将于4月进行审理,检辩双方目前正就哪些证据应该被允许呈堂进行激烈辩论,其中前UIUC学生艾米丽·霍根(Emily Hogan)的证词便是争辩焦点之一。


2017年6月9日即章莹颖被绑架当天,当时还在UIUC攻读博士学位的霍根称自己在巴士站附近遇到一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对方试图诱拐她上车。几个小时后,章莹颖被看见在离巴士站不远处上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黑色轿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章莹颖)


据香槟市当地媒体The News-Gazette报道,霍根在上周五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在章案曝出几天后在警方的嫌疑人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感觉到了“生理反应”且“震惊”。霍根还说,她在前往警局辨认嫌犯时还担心自己会认错人连累无辜,但当翻到6张照片中的第3张时,她确信这就是想要诱拐自己的人,“我那时的反应十分强烈,我很确定”。


然而,在FBI探员反复询问是否确定以后,霍根又产生了犹豫,认为6张照片中的另外一人也有可能。不过最后她还是告诉探员,自己有60%的把握,企图骗自己上车的是第三张照片中的人。


但现在,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塔瑟夫(George Taseff)试图将照片指认的证词和证据都排除在4月的审理之外。他认为,霍根、当时在指认现场的FBI探员、以及负责监督指认的探员证词不一致,三人在霍根花了多久时间看照片、每张照片看了多少次、怎么看照片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说法。塔瑟夫还表示,根据2017年1月司法部的备忘录,指认照片过程应该被录像,但FBI并没有这样做。对此探员在上周五作证时表示,他们当时对司法部的这份备忘录并不知情。而检方表示,FBI探员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诱导或暗示霍根指认其中某张照片,探员也表示这绝不可能,因为当时FBI和霍根都不知道,这张照片里的男子正是几周后被捕的嫌犯克里斯滕森。


(克里斯滕森)


塔瑟夫也就霍根对接近自己男子的描述提出了质疑,认为她的描述非常模糊,无法与克里斯滕森扯上关系。但检方对此提出反驳,认为霍根对嫌犯车辆、穿着及作案方式(谎称自己是卧底警察)的描述,都与克里斯滕森相似。检方此前表示有线人告诉调查人员,克里斯滕森曾说自己通过假冒卧底警察骗章莹颖上车。


此外,周五的庭审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在作证大约45分钟后,负责监督照片指认的前FBI探员马丁·豪尔赫(Martin Jerge)突然晕倒在证人席上,法官沙迪德(James Shadid)因此宣布短暂休庭。


上周五庭审后,法官并没有就是否不将照片指认作为证据做出判决,但表示他会很快就辩方的这一动议做出决定。


克里斯滕森被控绑架并导致章莹颖死亡,但他对此并不认罪,称自己在几个街区之外让章莹颖下了车。该案的审理已经几度延期,辩方要求改换审判地点的动议也获得了通过,此外克里斯滕森在去年接受了精神鉴定,其律师要求结果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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