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中国男留学生自曝两次遭同班男同学性侵!法院却判其无罪!这瓜有点大...

2019年11月01日 澳洲亿忆网


正所谓犯罪分子无关种族,

受害者也不分男女,

无论是谁,

任何受害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今天这则新闻,就让小编非常气愤!

最近,新州最高法院重审了一起同性性侵案件,

案件中的受害者是

卧龙岗大学一名中国男留学生。

在这里,我们称他为小王,

早前,

小王控告同班的男同学徐某,

对他实施了“下药性侵”!

本案一审判处被告徐某性侵罪名成立,

接着徐某提出上诉!

然而新州最高法院在重审该案后,

发现案情疑点重重,

并不如受害者单方面叙述的那么简单…

那么,究竟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两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我们来看看事情的原委:

2015年,小王是卧龙岗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

他和同班男同学徐某关系要好,

上课会坐在一起,

课后也会一起做作业。

2015年底,徐某向小王表白,

小王在证词中表示,

他当时拒绝了徐某:

“我告诉他我能接受他是同性恋,

但我不是,不能成为情侣。”

2017年8月12日,

徐某邀请小王到他家。

当日早上10点30,

小王到了徐某家中,

发现与徐某同住的室友并不在家。

两人来到徐某房间后,

徐某提出为其制作一杯饮品,

小王拒绝了!

之后两人坐在床上观看了几集美剧,

然后在附近餐馆吃了饭,

又一起回到家中。

徐某此时再次提出制作饮品,

看徐某态度坚决,

小王就只好答应,

并喝下一杯“鸡尾酒混合”饮品。

喝后不久,

小王便开始感到头疼,并迅速加剧,

而此时一旁的徐某,

也变得有些“不老实”。 

小王称,

“他开始尝试牵我的手,

这让我非常难受,

我制止了他好几次。”

然而,徐某并未停止动作。

据法庭文件,

小王最终也放弃了抵抗,

索性让徐某牵着手。

令小王没想到的是,

得手的徐某并未就此收手,

反而将手伸向了王的下体处...

8月12日当晚,

徐某对王进行了“口交”,

而小王因为“剧烈头痛”无法反抗,

与徐某的性行为时间

长达“至少一小时”。

奇怪的事情来了!

小王在此事发生的一周后,

竟同意再次前往徐某家中!

2017年8月19日,

小王再次来到徐某的房间内,

同样的“故事”发生了第二次!

徐某再次给小王提供了一杯与此前类似的饮品,

小王也再次喝了下去,

徐某再次对小王进行了“性侵”。

在一审判决中,

陪审团裁定徐某2017年8月12日晚的“性侵罪”成立;

但一周后,

也就是8月19日的所有罪名均不成立。

徐某随后向新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针对此案,

控辩双方一致认可确实发生了性行为,

但王某认为徐某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

单方面实施“性侵”;

而徐某方则认为性行为,

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

新州最高法院刑事上诉法庭法官Harrison表示,

此案性质严重,

但证据却全凭王与徐二人口头证词。

该案一审审判过程中,

法官遗漏了“徐某此前并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这一重点,

导致陪审团在双方证词的

采信度上产生偏差。

法官Harrison指出,

该案的一个重大疑点为,

小王在首次“被性侵”后,

为何会自愿再次来到徐某家中,

再次发生与此前几乎相同的性行为?

作为一个受害者,

这样的举动有点不合常理吧?!

法官表示,

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性侵受害者回到被侵害地都值得被怀疑,但在这个案子中,这点确实不容忽略。

于是法官针对8月12日的首次“性侵”的“性质”表达了质疑。

与此同时,

在交叉盘问中,小王的表述出现疑点,

他称在徐某对其进行“强行口交”时,

他同时在观看手机上的“同性色情片”。

小王说:

“他(徐某)把手机放到我面前,我一按屏幕,色情片就开始播放了。”

根据小王一边被“强行性侵”,

一边“自愿观看色情片”的行为,

法官Harrison对性行为

性质提出了疑问,

也对小王证词的可信度表示质疑。

最终,新州最高法院宣布,

徐某上诉成功,

此前的有罪判决无效,

徐某应无罪释放...

说到这里,

小编对这件事竟然也无言以对...

只能说各位男孩子女孩子,

平时都要保护好自己啊...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