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就是:移民监。移民监实际上是指移民加拿大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必须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因为这一硬性要求,因此被很多人成为”移民监“,幽默的表达了移民申请人对于居住要求限制的无奈。
那么,你对加拿大的移民监有多少了解呢?
加拿大对永久居民的移民监要求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加拿大永久居民须满足5年内在加拿大累计住满730天,也就是两年的居住条件,否则可能无法办理枫叶卡延期甚至丧失永久居民身份。意思就是在每个5年周期中,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达到2年,可以不是连续的,累计计算达到即可!
先来看看加拿大移民部对于“居住”的解释:
1.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实际居住;
2.永久居民在国外居住,但是为了陪伴其加国公民配偶、同居人,或是子女随同加国公民父母在国外居住;
3.永久居民是受加拿大公司全职雇佣,派往海外从事商务活动,或是由联邦政府或省政府派驻到海外工作;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五年内住满2年”这个条件。
加拿大枫叶卡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后申请新的枫叶卡时,移民局会审核过去5年中是否在加拿大住满2年(730天)。
审查期是申请新的枫叶卡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
2. 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可以不连续,累计达到730天即可;
3. 如果配偶是加拿大公民、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夫妻二人在加拿大之外的国家居住期间,视同于你在加拿大居住,可以算入“移民监”时间;
4. 如果聘于加拿大雇主单位,该雇主单位把你派驻到加拿大以外的地区工作,而该雇主单位符合移民局的规定,则你在加拿大之外工作的时间,可以算入“移民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审查时从申请之日起倒推5年,但是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所以,在境外的申请人一定要注意入境以及居住时间,以免影响入境或者换卡。
其实,所谓的移民监并没有那么可怕,因为加拿大政府无权因为你持有枫叶卡而限制你离开加拿大的自由。而且,根据移民局的条件来说,在不影响换卡的前提下,只要是通过合理合法的规划,包括受雇加拿大企业从而外派、在加拿大境外陪同身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等等,都可以让枫叶卡持有者不受加拿大境内居住时间的限制。
如果真的是因为未达到居住要求而导致无法换取新的枫叶卡,加拿大联邦移民局也会给与申请人上诉的机会,虽然从法规上看,上诉非常复杂,但是只要你能清楚的解释无法满足居住要求的原因,移民局通过考量,还是会给与合理的解决办法的。
小编有话说
明白了居住时间的要求,了解了操作办法, 是不是觉得,加拿大移民监也没有那么夸张了?
加拿大萨省工签项目申请条件
1. 家庭净资产达到50万加币以上
2. 近十年中有4年以上管理经验
3. EOI分数达到筛选要求
4. 创业要求:在萨斯卡通和里贾纳投资30万加币,至少雇佣2个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在其他小城市投资20万加币,无雇佣人员要求
项目优势
门槛低,无语言、无个税等方面要求,家庭净资产要求低
投资少,20万加币起步,转永居后企业可转让
创业只需6个月,无营业额、无利润、无雇佣要求
项目周期短,最快一年内登陆加拿大,全家享有加拿大教育、医疗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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