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具体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可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负责面向首都地区、北领地、南澳州、西澳州的中国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其中: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澳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处申请。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对在外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报时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31日24时(北京时间)。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5日24时(北京时间)。
申请人应于上述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同时须于4月6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邮寄地址:6 Dalman Crescent,O’Malley,ACT 2606,请标注“自费转公派”)
4月1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各教育处(组)审核、推荐;
4月,专家评审;
5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发布。
欢迎广大优秀留学人员积极申报!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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