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编译报道】据Daily Mail消息,澳洲一名人权律师称,他所收到的一张交通罚单侵犯了他的自由,并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成功取消了这张罚单。
今年1月28日,David·Keith·Allen在悉尼Woollahra的Spicer St买东西时,因未关车窗被罚款114澳币。
他将这个罚单上诉到了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承认自己确实有未关车窗的行为,但同时表示他随身携带了车钥匙,因此没人能偷走他的车。
新州道路交通法规定,如果司机离开车辆超过三米,就必须关闭车窗并锁好车门,仅允许留下2厘米的缝隙。
这条晦涩的规定出现在2014年,但现在的道路使用指南中并没有这个规定。
Allen告诉法官他不知道自己所犯的法律从何而来,当自己和其他人提及此事时,大家的反应都一样懵逼。
法官表示这条法律是用来减少社区保险开销的,他和同僚们也因这条法律伤脑筋。
法官最终判定Allen的违章行为确有其事,但取消了他的指控,这个不同寻常的判决基于1999年犯罪法的一条描述:“如果没有进行定罪程序,法庭上被判定确有违法行为的人可以酌情取消指控。”
走出法庭后,Allen表示这条规定不明所以,并认为这个规定干涉了自己在大热条开窗通风的自由,还表示新州的不少法律都在不断干涉人们选择接受风险的权力,这些事对法务资源和警力资源是一种浪费。
据悉Allen是一名来自悉尼的独立人权法务咨询师,目前在当地某法务组织工作,同时也涉猎维州的心理健康体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