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博士刘坤估计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在自己离开人世4年后,他最爱的父母和妻子,竟然会因为遗产闹上法庭。
英国《每日邮报》近日报道,在伦敦国王学院工作的华人博士刘坤2015年不幸患癌去世。而此前三周,他刚刚和女友吴萱在病床边完成了神圣的结婚仪式。
婚后4天,他签了正式遗嘱,把遗产留给吴萱。由此,吴萱继承了他在伦敦价值43万英镑(约合376万多人民币)的房产。但,另一边,刘坤的父母炸了,他们表示他们为儿子的这处房子投入了32.5万英镑(约合283多万元),他们专门从中国飞往伦敦起诉儿媳,表示要分遗产。
刘坤父母观点明确,遗产不应只属于儿媳吴萱一人!
抵达伦敦后,两位老人向伦敦中央郡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儿媳。他们的律师表示,在曼彻斯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在英国工作的刘坤,曾邀请父母退休后到英国一起生活,他向父母借了现金购买房产,父母也答应了他的请求,自2012年起,两位老人往儿子的这处房产上投入了超过32.5万英镑,他们坚信儿子是很自立的,绝非啃老族,这笔钱最终一定会还回来的。
这笔钱来自父母毕生的积蓄,他甚至还向家里人打了欠条。父母现在正在寻求法院裁决,他们有权拥有儿子在伦敦的大房子的股份,或者他们有权要求要回借给儿子的32.5万的贷款。
刘坤
另一方面,儿媳吴萱也有自己的说法,她“完全否认了他们的要求”。
吴萱说,吴萱和丈夫刘坤是在“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于2012年订婚的。吴萱虽然承认刘坤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提供了大笔资金,但她对这笔钱的性质和刘坤的父母有完全不一样的认定,她不认为这是一笔贷款,而是他们给儿子的赠予,是结婚礼物。
同时,她也向法庭表示,自己的父母也给了总计将近20万英镑的类似投入,因此她完全认为这套房子在丈夫去世后就应该由自己合法继承。
吴萱
刘坤父母则坚持认为,这笔钱是“借”给儿子,而且也不只是房产,他们还为儿子的学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当儿子去世后,他们飞到英国参加葬礼,结果当他们进到给儿子买的房子时,竟然被吴萱阻止了!这让他们觉得无比心寒和气愤。
对此吴萱解释道,没让公婆进门是因为“担心会相处不好”,因为“刘坤生前就对自己说过,担心如果他爸妈退休后到伦敦一起生活,他妈妈可能会和我相处不好,因为多年来她妈一直不喜欢我和我的家人。”
就这样,双方争执不下,只得闹上法庭,请求法官公断,直到今日刘坤父母依然留在伦敦,伦敦中央郡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期待最终能有一个合理的裁决。
帮孩子买房你要知道:
对华人而言,供孩子读书、帮孩子付首付买房算是传统,但人有旦夕祸福,因此专业人士提醒大家,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一切都有文件留底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哪种形式的文件,是一份法律合约,还是一份具有签名的非正式信件,在父母赠予或是借贷的情况下都是非常必要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需要注明偿还款项的具体条款;尤其在子女结婚之后并和他或她的配偶共享这栋房子的情况下,则必须注明父母给子女的财产不能包括在离婚分配的财产之中。
本案的关键信息应该是如何判断父母对于房产部分的支持,是属于赠予还是借款?无论老人是否喜欢儿媳,本案的关键最终还是要回到资金的所属权,或者说房产中,是否含有其他应还款项?
如果父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孩子购房款中,存在口头,或者书面的明确承诺是借款,此案将比较直接。但是往往华人父母与孩子之间,特别是在购房的问题上,很少有真正签署借款合约或者协议,最多是口头承诺。
如果对于口头承诺的认定和证明,是相对十分复杂的一个过程。 最终,还要看法官如何认定和判断。
由谁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或赠予关系?
本案中,父母作为原告,需要在在出资行为性质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举证存在借贷。
1. 赠予的行为属性决定了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予财产,无需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的双务行为属性,决定了借款人还要有还款的积极行为。
2.借贷关系中一般都立有字据,通常情况下出借人会保管借条。而赠予关系中,赠与人是通过赠予方式放弃了赠予物的所有权,一般不存在事后返还问题,双方没有必要保留相应证据。
3. 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予的可能性高于借贷。
故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为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予。
二、没有借据如何证明借贷关系?
如果在沟通过程中,双方通过邮件,微信等书面证据,或者第三方证人,都有可能成为相关联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
最后,感概人生无常,对于财产的规划,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前瞻性的安排,特别是通过法律文件,专业人士的帮助往往能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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