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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主“的措施要来了,
这是周日的消息,
本届政府执政伙伴、新西兰绿党周末宣布,将通过立法草案提出一系列“加强民主”的措施,其中包括:让新西兰的囚犯重新拥有投票权。
为此,由该党提出的“加强选举民主法案”(Electoral Strengthening Democracy Bill)将在4个方面寻求立法突破:
• 实施“2012年MMP选举制度回顾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绿党选举改革发言人Golriz Ghahraman在一份声明中说,“新西兰人自豪地拥有强大的民主制度,我们的MMP选举系统具有正确的代表性。”
“尽管如此,但也有改进的余地,以确保我们拥有最好的民主制度,并可获得公平。”
Golriz Ghahraman是新西兰第一个难民出身的国会议员
Ghahraman说,这一次所寻求的改变,将确保所有新西兰人尽可能多地获得制度民主,此外还能够阻止不公平的影响和潜在的政治腐败。
“我们绝对不应该寻求来源是海外的政治捐款,我们需要降低匿名捐款的门槛,以便我们能够看到,谁在向哪些政党捐款。”
这里稍作解释:新西兰有毛利选区和毛利选区议员的特别安排。
现行新西兰选举法规定,毛利人或毛利人的后裔,可选择参加毛利选民登记Māori roll或大选登记General roll。如果参加大选登记,则在下届大选中投票就是普通选民;如果参加毛利选民登记,则大选中投票是在毛利选区即Māori electorate 。这一特别规定只影响选区票,不影响政党票。
好了,
下面是关键问题,
现行的新西兰法律规定,
狱中囚犯没有投票权。
但Ghahraman女士说,这一规定让犯人们更加和社会“隔离”,“只会让重新走上社会变得更难”。
她说,大选应该算上他们,让他们“能够行使最基本的人权。”
Golriz Ghahraman表示,她将呼吁政府部长接纳这个法案成为政府法案,喊话部长支持这个议案。
新西兰囚犯投票权历史
自1853年新西兰第一次选举以来,新西兰囚犯的投票权多次变化,成为一个政治角逐的目标。
新西兰目前的规定是,在选举时任何在监狱中的人都没有资格投票,无论判刑时间长短。
单说最近半个世纪内的情况,1956年前规定12个月监禁以上的没有投票权,1956年变更为所有囚犯剥夺投票权,但这种变化并没有持续多久,到了1975年部分囚犯又可以投票了,但到1977年再次更改为服刑的任何人都剥夺这项公民权。到了1993年,新西兰“选举制度改革"又来了,一些囚犯重新获得了选举权,仅排除了终身监禁、预防性拘留或刑期三年以上的囚犯不能投票。这一立场一直持续到2010年。2010年国家党议员发起法案,再次把所有囚犯排除在选举之外,一直到今天。
立法前景
由于消息处于刚刚发布的阶段,目前各方的反馈还需要时间。
绿党认为,在执政联盟之内也将“面临艰苦战斗”,但Ghahraman女士称,两个执政伙伴(工党,优先党)都已清楚这项法案,以及该法案的诉求。
“我们将继续与政府展开建设性的合作,在目前的阶段我不预测。”
最后说一点,绿党这个法案中,还包含了另一个猛药,其实也不比囚犯选举权的影响低,所以也说明一下:
“加强选举民主法案”(Electoral Strengthening Democracy Bill)中提到的实施“2012年MMP选举制度回顾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包括了对选举制度的2个改变:
1,将目前的最低5%党票进国会,降低到4%,
2,去除只要赢得一个选区,就可不到最低5%选票而按比例带议员进国会的规定。
这些改变对谁有利,
您看明白了吗?
新西兰网友留言
“所以他们要改变规定,以让自己继续掌权,嗯?民主真的很透明!”
“他们大概会降低党票门槛,因为联合伙伴需要嘛!”
“监狱之所以叫监狱是有原因的,别哀叹自己少了一点权利。”
球已经开出,
接下来就看政府
司法部长Andrew Little怎么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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