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0月的市长竞选中,Kennedy Stewart以不到一千票的微弱优势领先了NPA的华裔候选人沈冠建,成为温哥华的市长。
而在竞选中讨论最激烈的问题就是温哥华的房产网问题。Kennedy在竞选时也早已放话:
“要将空屋税提高两倍,达到3%(也就是在现在的基础上翻200%),以此打击房产投机者,并促使业主将空房出租出去。”
可以说未来几年的温哥华房产走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政策。
几个月过去了,有不少人嘀咕这位新市长怎么一点动静没有。
这不,上周五,Kennedy Stewart就提交了一份动议,建议市议会制定一个评估空屋税和改善其公正性和有效性的规划。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7年温哥华的空屋率从原来的0.8%上涨了0.1个百分点,到达0.9%。在加拿大的一些低陆平原地区的空房率为1.1%,比温哥华要高,却不用收取空屋税。
这种情形本就引起许多人对大温收取空屋税的不满,现在空屋税还要提高?!
2017年数据表示,与温东相比,温西的空房率要明显高得多。
Shaughnessy区域最高,达到8%。但温西那里很多业主拥有所谓的房产只是土地。
去年,温哥华空置税实行的第一年,就闹了个“笑话”。
温哥华的一位业主在温西Kerrisdale地区有一处物业,地址在Macdonald街6161号,只是一块空地,从来都没有在这块地上建过房子。但这却被市府认定为空置状态,要求业主缴纳空屋税。
业主向市府反应,市府表示这块土地可以盖房子,所以需要缴纳。业主感到心累:“但是这块地上没有房子啊,为什么还要交?”
市府:“那你现在可以建个房子。”
如此“评判”招来很多质疑。我有土地没有房子,不想交税还要先盖个房子再租出去?有些网友还开玩笑,本来想为了避税把房子拆了看来也是不行了。
不过显然新市长也考虑到了这点,在动议里明确表示要确保税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不过话说回来,近两年在大温要交的税种类也是越来越多了。去年11月,BC省政府新增的投机空置税正式生效。因此有不少人疑惑,这两项税是否是相斥的,还是都要交。
需要注意的是BC省投机税与温哥华空屋税是区分开的两个税。温哥华的某些业主可能面临两个税都要交的局面。
温哥华空屋税
在去年11月下旬,温哥华业主应该都陆续受到温哥华市府寄来的2019年预缴地税通知书和房屋状态申报说明书。
今年的温哥华市空屋税申报和预缴地税的截止日期是2月4日。也就是说在截止日期之前,温哥华所有业主必须将名下房屋状况、是否空置、房屋实际入住情况及证明等资料进行申报。
征收对象
温哥华空屋税的征收对象是温哥华市业主的非主要住所房产(Not-Principal Residences),以及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征税额为1%,也就是说如果物业的评估值是100万元(就是每年政府发的物业估值通知书上的价值),若空置则将被征税1万元。
2018年是温哥华空屋税试用的第一年,因新税法行文制定的不严谨,也出了不少纰漏。
于是在去年,温哥华市议会对《空屋税法规》又进行了一些细节的修订,明确了各种特殊情况的豁免条件。
豁免条件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不用缴税:
1、 业主自己、家人或者朋友在本年度内至少有6个月时间将其作为主要住所。
2、 在本年度内至少有6个月时间将其出租出去,每次出租至少有30天连续日数。
或者满足以下条件:
1、虽非主要居所,但由于在大温(Greater Vancouver)工作而在本年度内住过180天以上。大温的具体范围指: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非主要住所不能仅仅是用来办公的。
2、业主或租客长期住院。
3、 登记业主死亡,未完成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程序。
4、本年度内业主发生变更,例如房屋在当年卖出或买进。
5、政府许可下的,正在进行大规模重建或翻新的房屋。
6、法院明确禁止卖出、居住或出租的房屋。
8、 物业并非住房(如受形状和大小限制无法建房或是规定只能作停车之用等)。
经过详细的条规修订,温哥华实际要被征税的房屋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了。现在距离申报空屋税的截止日期只有10天不到的时间,在温哥华的朋友尤其是拥有多处房产的业主,一定要仔细核对税法条例,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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