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在新西兰的华人,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拥有PR后,可合法转移中国境内的财产,并且不必担心被注销户口,同时,还不受每年5万美元的限制~~~
早在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从当年的12月1日起生效。
文件明确规定: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可以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除了自己名下财产,如在国内赚的工资、开公司赚的经营收入、出租物业赚的租金,股票收入等现金。其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则必须出售后才可以申请资产转移。所有财产必须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若亲属有涉及到国内刑事、民事案件,需要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拿外国绿卡/PR者,不用注销中国户口就可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
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 也必须一次性申请。
就是说,你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向外管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所以一定要提前规划好。
2014年1月24日,中国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化了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管理,取消移民财产转移分次汇出的要求。
申请人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核准手续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如果国内的财产是在拥有PR身份后才购买的,现在要把这些资产转移出来不用找外汇管理局报批,银行便可直接处理。
编辑整理新西兰TV33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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