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特鲁多政府要求中国饶毒贩一命
判刑之后,加拿大政府却对此案的审判横加干涉。
据《加拿大国家邮报》(National Post)14日报道,加拿大政府以及总理特鲁多指责中国的判决是“武断地(arbitrarily)”。特鲁多表示加拿大将全力营救谢伦伯格:
“It is of extreme concern to us as a government, as it should be to all our international friends and allies, that China has chosen to arbitrarily apply (the) death penalty,” he told reporters in Ottawa.
特鲁多14日在渥太华表示:“加拿大政府对此表示高度关注,中国选择如此武断地对谢伦伯格判处死刑,这当引起我们所有国际友邦和盟国的高度关注。”
CBC在1月15日刊文称加拿大方面要求中国宽大为怀,对谢伦伯格“网开一面”。
CBC:加拿大要求中国大使对判处死刑的加拿大人宽大处理发出这一请求的是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亚·弗里兰(Chrystia Freeland),她表示: As Canadians know, we do not have the death penalty in Canada. We believe it is inhumane and inappropriate, and wherever the death penalty is considered with regard to a Canadian we speak out against it.
加拿大人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没有死刑。我们认为死刑是不人道和不合适的。无论在哪,如果有加拿大人被判死刑,我们都会站出来反对。
中加互发旅游警告
在当地时间1月14日晚上7时29分左右,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对其公民前往中国旅行的建议(travel advisory),警示级别维持在第二级“高度警惕”(Exercise a high degree of caution)。
在旅行目的地信息的“法律和文化”一栏中,还单独列出了关于死刑的情况:
“中国司法机关有时会任意使用死刑,且暴力和非暴力犯罪都有可能适用死刑。”
加拿大外交部网站解释道,虽然“高度谨慎”不是旅行风险的最高级别,但这样的建议也意味着存在不安全的情况及安全隐忧,或者说安全及安保状况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
加拿大外交部还在一份声明中说,
我们一直在评估加拿大人前往中国的旅行风险,就像我们对世界其它所有国家所做的一样。在现在的情况下,希望所有加拿大人在计划到中国旅行之前,认真参阅联邦政府完整的旅行建议。
就在加拿大提高对中国的旅游警示级别没多久,中国方面也毫不示弱,随即于15日也对中国公民发出赴加拿大旅行警告(travel warning)作为回应。
加拿大、美国、中国三方网友对此案的看法
加拿大网友
加拿大人民似乎和他们的政府持相反态度。
首先,加拿大网民Jamie Robins就写到:所以他在2012年在加拿大被判刑后,还继续贩毒。他难道没有听进去法官的话么?
另一位名叫网民Brian Roberton的加拿大网民表示,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那这就会是他的下场。
网民Stella Bella说,如果你贩毒,尤其是在一些亚洲国家贩毒,那么你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谢伦伯格知道这个后果,所以他现在就得面对这样的下场。
网民James Holden也表示:他无法给这么一个屡教不改的人辩护,而且走私200多千克冰毒是很严重的罪行了。这位网友还认为加拿大政府不该为了这么一个恶劣的毒贩去挑起外交事端。
网民Davin Gray也与前面四位观点一致:不论政治上怎么说,如果你在外国犯了罪,就肯定要面对人家国家法律的制裁啊。
网民Brian Bergstorm还提醒说,当你进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海关都用红字英文清楚地写着贩毒是一项最高可以被判人死刑的罪名啊。所以不论他接下来的上诉会不会成功,他都已经被警告过了,但他仍然作死。
而下面这位叫Richard Smith的加拿大网民,虽然在自己的观点前先写了两句骂中国的话,以显示自己的“政治正确”,他也不得不承认跑到中国去贩毒的谢伦伯格,只会是这个下场。他自己也难以同情用毒品毁掉自己和别人生活的人。
另外,网民John Travis、Kevin Moore和Roger Jerome也都表示不会同情谢伦伯格,认为他就是“自作自受”。
其中Kevin Moore还提醒那些为他感到惋惜的人先想想那些被他贩卖的毒品毁掉的人。
Roger Jerome更是转而挖苦加拿大的法律说:如果我们的法律能够严厉一些,是不是他就可以吸取教训从而避免这么一个下场了?
美国网友
有美国网友“杰夫2345”在报道后的留言中反驳称,“如果有人愚蠢地想在中国建立非法毒品销售网络,他是咎由自取。这些人应该从地球上消失。我对这名加拿大人没有同情心,应该绞死他。”
《华盛顿邮报》2019年1月14日称,加拿大人贩卖毒品一案事实清楚,法律程序完整。他们还认为,“中方并没把此案当事人所犯罪行和被加拿大无端拘捕的中方商人案件相关联。
中国网友
死刑与孟晚舟事件有关系吗?
《华盛顿邮报》14日称,谢伦伯格一案遭到法律专家和他家人的谴责。他们认为,“中国用谢伦伯格作为施压加拿大释放孟晚舟的筹码”。
在加拿大看来,这是中方基于孟晚舟事件的报复,但就中方而言,这与孟晚舟事件无关。
参考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岛注:即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他的贩毒数量是50克的4440.7倍,枪毙多少回都不值得原谅!
加拿大,你为什么不懂?
先例?
其实谢伦伯格并不是第一个在中国被判处死刑的外籍毒贩。执意以“中加外交考量”论之,不如再“认真地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
近些年来,外国人在华被判死刑的案例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参与毒品犯罪。比如当时无人不知的英国公民阿克毛案。
一
2007年9月,这名英国籍毒贩从塔吉克斯坦携带4公斤的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此后阿克毛两次提起上诉,最高法院2009年12月终审维持原判,阿克毛随后也被注射执行死刑。其间英国政府与中国的“疯狂谈判”并未能让法律“留情”。
资料图:阿克毛
二
再如,“著名”外籍毒贩糯康,因在湄公河上袭击中国船员事发,被引渡到中国进行审判并进行注射死刑。
“著名”外籍毒贩糯康
三
在2010年到2016年间,共有六名日本人因毒品犯罪在中国被判处死刑。另据韩联社报道,中国2014年以来已经处死至少4名韩国毒贩。
四
2011年12月12日,一名南非妇女因贩毒在中国被执行注射死刑。南非政府曾通过各种途径为其求情,呼吁中国取消死刑判决,但没有成功。
加拿大,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有网友开玩笑称,“说真的,你国大麻合法,不代表我国也合法”——本来也是不难理解的道理。遇事不必轻言“怀疑”,更不要“因为自己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就轻率地怀疑其他国家也把法律问题政治化”。
这样的事件发生在这样的时间点,很难不让人探寻背后的原因。
但小编认为,一码归一码。在哪国就要遵守哪国的法律,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贩毒在国际社会是严重犯罪,不管判决如何,都不会因为它国政府的干涉而改变。
加拿大,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饱受屈辱,毒品一直是中国人的内心之痛,你怎么不懂?
你知道贩毒在国际社会是严重犯罪吗?
你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毒品家破人亡吗?
你知道有多少缉毒警察在缉毒中牺牲吗?
在这件事情上,劝特鲁多政府好自为之吧。
中国人对1840年鸦片战争后饱受毒品危害记忆犹新,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严正声明,不会允许任何国家的毒贩再来戕害中国人民的生命。
加拿大,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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