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起,一份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在网上传播。该文件提到,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且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有媒体已经从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处证实,该通知系协会3月7日所发,“应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通知》写到: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槟榔)行业相关企业的行政指导会议及常务理事会特别会议精神,所有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停止发布的媒介平台包含且不限于报纸、电台、电视台、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列车、地铁、公交车、网络平台、电子屏、店招、影院、出租车顶等。
而在今年2月26日,新华社也播发了一篇关于槟榔行业的报道,国家卫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提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7年公布致癌物清单时,已将槟榔果列入一级致癌物。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黏膜科教授、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刘宏伟表示,我国南方一些省份的群众有咀嚼槟榔的习惯,从而导致了口腔癌的发病率增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
《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
提出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
要加强对口腔健康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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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转载发布致癌物清单,槟榔果亦被列为一类致癌物。
早在2013年7月14日,央视《新闻30分》关于槟榔致癌的报道一炮而红,此后一直在支持和反对的漩涡中被反复拉扯。
报道指出,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把槟榔列入“黑名单”,和烟酒、砒霜等同列为一级致癌物。
其中,致癌原因被列举出的有两个:
第一,槟榔里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亚硝基,是明确致癌的化合物。
第二,槟榔较硬,咀嚼时易对口腔黏膜造成机械创伤,时间久了可以转化为口腔癌。
广告起了多大的作用?
以消费者比较熟悉的品牌口味王为例。口味王是湖南卫视的老客户,2017、2018和2019年,口味王连续三年冠名湖南卫视春晚,2017年和2018年,还同时冠名了湖南卫视元宵喜乐会。
前一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怒晴湘西》中也出现了口味王的广告植入。
视频网站的广告中也可以看到口味王的身影。
对于整个槟榔行业来说,广告宣传在促进槟榔消费中起了重要作用。除了电视和网路,在湖南,线下广告更是铺天盖地。
▲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站的某品牌槟榔广告
▲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的广告牌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原院长黄升民教授表示,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决策和行为,使其“认识——了解——购买”。广告中,“湖南人更爱吃的槟榔”等说法,会吸引着没尝过槟榔的消费者去买,诱惑着习惯嚼槟榔的人去试试其他品牌和口味。
同时,在广告语中,槟榔的危害性被剔除,成为了无害、甚至有益的食品。在湖南卫视2018年元宵喜乐会中,主持人沈梦辰现场口播口味王广告时提到:“一下子就让你精神抖擞、返老还童,找回年轻的状态。”
槟榔是我国的一味传统中药,《本草纲目》里也专门记载了槟榔这味药。然而槟榔作为中药,用量很少,无法和湖南人长期嚼食的量相比。然而有些商家却利用这一点,为自家商品打上“健康”的标签。
2017年11月15日,湖南省卫计委在答复一位人大代表的建议案时称:“槟榔的食品定位和安全性尚不明确。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应具备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基本条件。国家目前是将槟榔定位为药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行管理,没有把槟榔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目录。”
就像对烟草的管控一样,对槟榔的管控如今已迈出第一步,当相应标准逐步出台,槟榔企业也将迎来冲击。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自澎湃新闻 第一财经 中国医学论坛报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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