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总理Jacinda宣布,新西兰政府将计划修改税收规则,针对数字收入向这些跨国公司征收新税。Jacinda表示,此举事关“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平衡”。目前的规定允许数字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在这里开展业务,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Jacinda说:“高度数字化的公司,如社交媒体网络、交易平台和在线广告的公司,从新西兰消费者那里赚取大量收入,却无需缴纳所得税,这是不公平的。新西兰政府决心“采取行动”,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数字税 。
据悉,此举并未只有新西兰,其他国家也在考虑征收类似的税,新西兰会把数字税的税率定在这些公司在该国收入的2%-3%,与其他已考虑征收类似税种的国家相同。
当被问及是否会担心当这些较大的公司会因为这样的税收而决定离开新西兰时,Jacinda说:她并不担心,国际税收规则没有跟上现代商业发展的步伐。长远来看,这会威胁本国税收基础的可持续性和税制的公平性。
新西兰税务部长纳什表示,临时征税规则将在2020年落实。根据征税法则的不同,新西兰政府每年将额外获得3000万-8000万新元(约等于人民币1.4亿-3.7亿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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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新西兰TV33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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