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崔永元在微博贴图质疑“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究竟丢失没丢失?是外人盗走了?还是自己人干的?”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有关内容相同,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9日13时32分,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并附四张图片。经核实,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其他两张为媒体报道截图)。
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系统,电话010-67556131。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2018年12月29日
随后,崔永元也更新微博,对最高法的通报做出回应。
此前报道:
12月26日,有媒体刊报发报道《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报道指出,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对此,最高法院曾回应称,经核查,上述报道和言论所涉案件为: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12月21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本文来源:微博@最高人民法院
责编|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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