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2. 证明申请人上述的个人资产是由合法途径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
3. 投资不少于US$50万在合格项目,合格项目最少在未来两年内能直接或间接制造不少于每年10个就业机会。
二、办理流程
1. 公司及个人背景评估
2. 全套申请文件的准备;国际会计师认证及美国律师审核文件
3. 签订合伙企业认购书,并汇出投资款55万美金至监管帐户
4. 递交全套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资料至美国司法部移民局并获得I-526*表批准
5. 取得美国领馆面试通知, 赴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6. 取得签证后于180日内赴美报到
7. 全家登陆美国获取有条件绿卡
8. 登陆之日起21个月提交I-829**申请,获取无条件绿卡。介于申请人数骤增,从提交申请至可以获得移民签证大致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在I-829**审理阶段,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身份仍然处于有效的状态,这个状态将维持一年直到移民局得出结果,此间,申请人在文件齐全的条件下依然可以出国旅行。
9. 创造就业岗位,美国移民局要求在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的2年半内,于所投资的公司创造10个新就业岗位。
10. 证明就业岗位,在取得有条件的绿卡后的第21个至24个之间,投资人必须提交I-829表格申请移除有条件绿卡的条件,使之变为无条件绿卡,并向美国移民局证明已创造10个新的就业岗位。
11. 抵美5年后返还投资款并可申请入籍,但投资仍存在风险,返还款项未能保证。
三、申请材料
1. 主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属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 以前申请过美国签证(包括申请旅游、商务、工作和学生签证)的申请表复印件
3. 美国项目收到投资人汇款的银行证明或托管帐号证明
4. 个人账户结单证明投资资金的转让
6. 结婚公证,如果适用
7. 离婚证明,如果适
8.主申请人及其16岁以上的家属的无犯罪记录公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