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移民 仍可辦旅遊簽證

2015年05月15日 美国凤和陈投资移民



布碌崙林女士問:我來美國十多年了,已入籍成為公民。2013年2月,我為身在中國的妹妹和妹夫,向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遞交了第四類優先「公民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的移民申請。由於這類排期時間很長,不久前,妹妹和妹夫打算辦理商務旅遊簽證(B1/B2)來美國探親短聚。我擔心的是,B1/B2屬於非移民簽證,不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但第四類優先的移民申請又已經遞交,怕會因此影響他們的移民申請,或是移民申請會影響他們取得旅遊簽證。

移民律師黃唯答:根據目前國務院公布的排期情況,第四類優先「公民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目前才審理到2004至2006年的申請人,也就是說,你為妹妹和妹夫提出的親屬移民申請大約還需等待十年左右。由於等待時間長,你的妹妹和妹夫可以在排期期間申請非移民簽證來美國。按照往年的經驗,這類申請人成功拿到B1/B2簽證的幾率大約在60%至70%左右,以駐外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審核決定為準。

出於商務、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的目的,你妹妹一家可以申請B1/B2簽證來美國,也就是說B2本身就有探親的功能,只要申請人能證明來美國只是為了旅遊和或進行短期商務活動即可。對於已經遞交了移民申請的人士也是如此,申請非移民簽證和遞交移民申請,兩者並不衝突。

與此同時,你妹妹一家還要證明自己有充足的經濟能力負擔在美停留期間的花銷,也要證明自己在中國有牢固的家庭或經濟等牽掛,使自己一定會如期回國。

律師戴禺答:已經提交移民申請的人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時,無論是填寫資料、還是簽證面試時,一定要如實告訴簽證官自己已經遞交了第四類優先移民申請。如果因擔心B1/B2簽證被拒二故意隱瞞不報移民申請,可能會留下不良紀錄。

從審核部門來看,非移民簽證和移民申請分別由國務院(DOS)和國內安全部(DHS)下轄的相關部門處理,但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和處理的案件類型及範圍,都有所重疊,信息是相通的。

(記者尹英姿整理)


本文转自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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