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EB-5移民签证,应将资金投向哪里,这不是很容易决定。区域中心可能有风险,你也更愿意在自己的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积极的角色。所以,你可能希望考虑直接投资一个新企业,而不是向区域中心提供资金。这可以包括任何1990年11月29日以后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合法的商业企业。“新的”商业投资可以分成四种方式,包括:
设立一个新企业。1998年前,EB-5投资人被要求参与设立自己的商业投资企业。2002年,国会否决了这项规定,因为很多新企业是以合伙的方式设立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合伙人直到企业开始运营后才出现。到目前为止,有限合伙人可以申请EB-5签证,只要他投资了所要求的资金数额。
购买一个已经存在的企业。已经存在的企业可以被视为是一个“新企业”,只要EB-5投资人对企业进行了重大改变或管理。这种改变可以导致企业经营出现明显的不同。举例来说,仅仅改变企业的法定类别是不够的。
扩大一个企业。被扩大的企业也可以符合“新企业”的要求。不过,EB-5签证要求员工人数要增加40%,企业净值增加40%。
集资。如果你考虑与多个EB-5投资人一起集资,你们可以把资金合并起来成立一个新企业。这种企业模式下,所有的投资人必须向企业提供所要求的资金数量,每个人要负责创造十个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