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胡德翰律师谈EB-5投资移民 之
从“TUSTIN老人日托” 谈如何选择项目(二)(总148)
作者:胡德翰律师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第三,这个项目的建筑成本不能有虚夸或最起码虚夸不超过一倍
作为对投资移民是否能成功的关键要素就业人数的计算代入数之一的项目建筑成本是一个非常容易虚夸的部分也是所有就业乘数低的项目为达到法定就业人数而往往会做的工作。我不能说所有的EB5项目建筑成本都绝对有虚夸但我可以说我见过的所有项目都有夸大建筑成本。比如现在大家都知道的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我当时指出他们的建筑成本有夸大五到六倍而不是现在证监会(SEC)所说的约4到5倍---“一般正常一个酒店房间只需20多万美元,而该项目夸大到每个酒店房间90多万美元。” 显然,证监会这个诉讼律师的这个以房间来算成本不科学。科学而正确的算法应当是以酒店每平方英尺费用来算成本,也就是我当初的算法。因为按房间来算就没有算走廊和大厅的成本所以不科学也不正确。当然还有其他的项目我研究过的项目都有虚夸。最高的虚夸到六倍!也就是说比如项目建筑成本只要1000万美元但他们却夸大说要7000万美元。其结果是移民局会说你这7000万美元的投资我只给你算1000万的投资创造的就业因为多出的6000万并没有创造就业而是贪污或者浪费掉了。那就是说这建筑成本一项140个投资人中只有20个投资人可以最后拿到永久绿卡,而另外的120人是拿不到的,因为不幸这120人投资的6000万美元是并没有创造就业的。
回到Tustin这个项目,一开始这个项目在我找到他们前,他们说的建筑成本都是890万美元。我研究这个项目后,觉得这个项目除稍微有点夸大建筑成本外,其他的都非常好。比如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项目是所有项目中就业乘数最大的。我首先就和他们谈我不收回扣或佣金所以你们也不要收我客人高达5万美元的项目费或签约费。费了一番周折后谈妥了不收项目费的事。接着我就又要砍掉他们项目建筑成本虚夸的部分。我告诉他们按移民局认可的数据计算出的结果是建筑成本为371.45万而不是890万。这个项目方还是一些比较诚实的人,但要他们砍掉他们认为合理的建筑成本还是非常难的 。我和他们谈完我的想法后,他们一开始是坚决不同意。然后我把移民局会怎么算这个建筑成本告诉他们并告诉他们移民局在I-829阶段算就业人数时也不会将这个虚夸的部分算就业的。这时他们就有点犹豫但又不确定。同时他们也在网上搜我这个律师的个人资料。当他们看到我写的文章的英文翻译时就彻底相信我所说的话。由于这个项目方也确实是做事的人也希望把这个项目做好,所以在向自己的律师咨询后终于同意我的算法,将建筑成本改成现在的371.45万这个在美国投资移民历史上不可能出现的这么精确的数字。要知道现在的项目建筑成本一般会精确到10万位数,比如1530万,1540万,当然也有的只是精确到100万位数。
作者注:本文如有涉及任何EB5项目,律师文中言论之意图和行为只是对该项目有关美国移民法之法律后果进行评估而非美国联邦或各州有关证卷法意义上的“finding or soliciting”“investors”之意图和/或行为。
胡德翰律师是全美唯一的一位彻底改变现有投资移民游戏规则只代表投资人的利益并要求项目免除管理费(又叫签约费一般四万到六万美元)的律师,是全美最早做投资移民的专业移民律师之一也是极少几个有申请过地区中心经验的美国律师之一,全程参与移民局有关EB5 投资移民的各种会议(包括投资移民政策制定等咨商会议),对投资移民的法律制定及对投资移民的发展走向和具体政策解读有全面准确的掌握, 是目前为止全美唯一对投资移民的最关键要素“就业机会”的经济学分析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全面掌握移民局认可的经济模型IMPLAN 和 RIMS II 的应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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