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鲁,你才真正学会怎么写作?

2015年03月24日 美国留学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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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照在窗外被雪压弯的枝头上。教室里,圆桌旁围坐着的12名学生悄悄用目光打量着彼此,视线交汇时腼腆地笑笑。老师60岁上下,灰白色的中分发及肩。她环视教室一圈,站起来,用手轻轻敲了敲黑板。上面写着一行白色的粉笔字。


“初生牛犊的诗人笔下,若不是翻腾着的湿漉漉的情感,便是写作技巧的空洞炫耀。他们之中但凡小有所成的,一定是在成熟的过程中学会慢慢探出身子,抓住了对面的枝桠。——卢克·桑特(Luc Sante)”



“那么,”老师一字一句地读完这句话,停顿了几秒后问道:“你们是哪种诗人?你们身下坐着的枝桠,是‘湿漉漉的情感’,还是‘空洞的炫耀’?”



学生中响起一阵轻轻的笑声。“我得承认,我大概是‘湿漉漉的情感’,”一名戴着眼镜的亚洲男孩低着头说。



“一定要选的话,那就算是‘空洞的炫耀’吧,”一位金发的女孩犹豫再三后回答。


“我,我大概已经从树上掉下来了!”一名头发支棱着的男孩冒出一句。全班哈哈大笑。



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答案。只记得当时望着眼前笑容可掬的老师, 眨了眨眼,她的头顶上仿佛隐隐浮现出一个光环。眼前的一切仍令人难以相信,我居然真的坐在安·法迪曼(Anne Fadiman)的课堂。

“创造性写作课”(Creative Writing)在中国似乎尚不存在,而在美国大学本科校园里渊源已久。1970年代,作家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在普林斯顿大学首开“非小说类纪实文学”课(Non-fiction writing),培养出了一批杰出的文学作家,其中包括现任《纽约客》杂志主编大卫·雷姆尼克(David Remnick)和中国人所熟知的作家何伟(Peter Hessler)。



这个传统在一批大学得以保留。如今,在耶鲁大学的“文艺青年”圈里,几门由经验丰富的作家教授的“创造性写作课”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每学期开学,在校园里不期而遇,总要互相打听打听,这学期选哪门写作课?是“每日一篇”还是“诗歌读写”?



在这其中,有一个名字总能引起一种特殊的尊重和憧憬:安·法迪曼从2005年起在耶鲁大学开设一名春季学期写作课,名为“书写自我”(Writing about Oneself),辅导学生阅读与写作以个人经历为内容的散文。


安(她要求她的学生这样称呼她)自己便是一位作家,她的成名作——《神灵附身你就会跌倒下来》(The Spirit Catches You and You Fall Down),一本探讨现代医学伦理中文化、种族、信仰等元素作用的非虚构创作性小说——曾获美国国家图书评委协会奖。



在写作的同时,她也担任过许多编辑类职务,近些年开始为大学生当写作导师。她的课在同学中受到的评价最高,每年都会引来上百人申请仅有的12个位置。在大二的春天,我幸运地得以进入她的课堂,在那里留下了我在大学四年中最不同寻常的回忆之一。



写作应该怎么教?老师能够起到多大作用?尽管我对安充满了崇敬,在走进她的教室时我仍然无法抑制内心深处的这个疑问。之前写文章时,盯着屏幕不分昼夜的苦吟让我对“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观点愈发难以苟同。我只想问问英文中是否也有这样的说法。



如果英文中有这样的说法,安从未教给过我们。灵感和天资的确实不可缺少,她告诉面前一脸期盼中又混着几分疑虑的学生,不过她相信她的每个学生都不欠缺这方面的禀赋。即便如此,在她的眼中,再优秀的文章也一定离不开作者精心、耐心的雕琢。而浑然天成便是这种雕琢的最高境界。



她时常向全班讲起这样一则小故事:有人问一位雕塑大师,“我该怎样雕刻一尊大卫的塑像?”“这很简单,”雕塑大师回答道:“拿一块大理石,然后凿掉其中不像大卫的部分。”



安相信她的每个学生心中已有棱角分明的“大卫”。她将自己的责任视作帮助学生一钉一锤地让心中的大卫活灵活现地跃然纸上。



在没有上安的写作课之前,我从未意识到这个过程的真正含义。而从她手中拿回我的第一份作文的修改稿,我不禁瞠目:一篇两页的作文加上字里行间的修改变成了五页,加上其后密密麻麻的评语变成了八页。


“走廊里弥漫着炒肉、蒜和青葱的味道。”安点评:“请在蒜前也加入一个形容词。”



“蒸鱼的时间永远取决于鱼的大小和新鲜度——这是一个你揣在心中的计时器,而时间久了,便成了一种直觉。”“你需要后半句吗?”安在评语中问道。“或许这样说更有趣:‘这是一个你揣在心中,而不是戴在腕上的计时器。’”



“车上挤着像我们一样的乘客,手中负着袋子和盒子。”——“当一样东西‘负着’(laden with)另一样东西,前者通常都在后者的下面。例如‘负着积雪的树枝。’”安写道。“既然这些包裹和盒子大概都在手的下方,我觉得用‘紧紧拎着’(gripping)比较合适。或者,如果你希望强调这些袋子和盒子的负荷,可以保留‘负着’而去掉‘手中’,不过这样会丧失一些空间感。”



自从离开小学后,我再没有对自己的文字进行过如此的审视,更不用提当我在用我的第二语言写作时:对我而言,英语是表情达意时需要跨过的路障,不是能为内容增色的道具。



然而安却坚信斟词琢句的重要,她希望她的学生能够对笔下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倾注思考,不轻视任何细节。这个思考过程和用第二语言写作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处:两者都促使作者放慢写作的脚步,如同让一位短跑运动员重新纠正摆臂和迈步的动作。当然,这对写作是一种可贵的训练,但是当这种思考和语言障碍叠加起来,我本来已经不流利的笔尖便有千斤重。



在评语里,安仿佛预料到了我的心思:“当你如此煞费苦心地斟酌每一句话,同时还要思忖自己是否用对了每一个介词,保持一种轻松自在的写作状态确实是一个挑战。因此,你所面对的任务格外复杂:希望你能找到一种属于自己的写作节奏,它既能允许你给予遣词造句足够的注意力,又能让你超脱于这些烦扰之外,从担心‘该怎么写’变成感受‘想怎么写’。”



“我认为你在往后的几个月里有很大进步的空间,”安在最后写道。“这学期我们应该撸起袖子共同努力,让你的文字变得更地道,更干净。”


就这样,之后的一个学期,在安的监督与点拨下,我对面前缺鼻子少眼的“大卫”开始了一锤一铲的整容手术。




安的课在每星期四下午,两个半小时长。每周的课都有一个固定而抽象的主题:家庭、爱、损失、喜悦、自然……前半节课,她带领我们讨论就该周主题提前布置的两篇阅读——一篇选自经典著作,一篇出自现代作家之手,帮助我们感受作家在不同时代对这个主题诠释的各种方法,以及主题内在的永恒性。后半节课,我们一起阅读班里的同学以同样的主题为中心而撰写的个人散文,听取安和其余同学的意见。



和第一节课一样,安喜欢以一个故事或箴言作为每一堂课的开头。课讲到兴头,她常常将故事或箴言中的经验教训信手拈来,应用于分析与点评。给我印象最深的当数“泡菜”的故事。



在安居住的新英格兰地区,每到春天,散落在山谷里的小作坊便开始采集树汁,制作枫树糖浆,有些作坊还同时经营小饭馆,为当地的居民供应由新鲜枫树糖浆搭配的各式早餐,她和丈夫常常光顾。



有一天,她们来到饭馆,点了华夫饼、冰激凌配枫浆,刚找到座位坐下,看到邻桌在吃一样的早餐,桌上却还放着一碟泡菜。“你们为什么边吃枫浆边吃泡菜?”安好奇地问道。“枫浆太甜了,”邻桌的食客回答道,“需要用泡菜的咸味来中和衬托,才更加好吃。”



安总结道,写文章如同吃枫浆一样,也需要“泡菜”的衬托。悲伤的描述要用些许幽默来调剂,而喜悦的故事需要一点伤感来收敛,不然强烈而单一的感情会让读者难以消化。如同她在第一节课开头提出的,她不希望学生的文章充满“空洞的炫耀”,但也警告学生不该让作品被“湿漉漉的情感”所侵占。



“你的‘泡菜’是什么?”总是安在当堂分析学生作品时向作者提的第一个问题。这也是直至现在,我在写完一篇文章后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



安喜爱用的另一个比喻也和她的自身经历有关。她承认自己是个笔头很慢的作家,每写一句话都要将它修饰近完美才能继续写下一句,每个段落背后,都是大段的瞪着稿纸冥思苦想的时间。她管自己叫做“打磨钻石型”作家。



而她的丈夫同样是作家,写作风格却迥然不同:他可以一口气完成一部书稿的初稿,几乎无需停下思考,然后在初稿粗略的轮廓下开始进行一轮又一轮的加工。这种写作的惯性对有些作家十分重要。安将它比作开吉普车越过沼泽地,车轮一定要飞快地旋转才能不至陷入泥沼中。“我的丈夫是‘飞车越沼型’作家,”安说。



“打磨钻石型”和 “飞车越沼型”在文坛里都有杰出的代表,两种人可以创作出同样优秀的作品,安补充道。因此不论你属于哪一类,不用为自己的写作习惯而感到困扰或内疚。只是——她眨眨眼:“我唯一的忠告是,如果你属于‘打磨钻石型’,又希望和作家结婚,最好找一位‘飞车越沼型’的;反之亦然。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这是明智的选择。”


这些建议被原封不动地记录在了我的笔记本中。前半句支撑着我熬过了大学时一个又一个论文卡壳的夜晚;后半句中的智慧尚待印证。




大多数时候,安都站在我身后和我一起审视我的作文,如同一位油画大师,越过学生的肩膀,指点着面前的画作,评价笔触与色彩的运用。在另一些时刻,安又仿佛坐在我的面前,十指相扣放在膝上,以一位作家的身份来体会另一位作家的心思。“我明白,”面对学生下笔时的疑虑与焦灼,她仿佛在说,“我也曾有一样的心情,我们站在同一个战壕里。”



安的每篇作文字数限制只有一千字。这如此吝啬的限制是为了教会学生——如同她在讲解完弗吉尼亚·伍尔夫 (Virginia Woolf)短小精悍的《飞蛾之死》后解释的——如何“从一格窗户框中透视整个世界”。



这意味着形容词要酌情而用,两三行的长句要压缩成一行,而排比句几乎成了禁域。我常常在写完一篇作文后看看字数,不得不从头开始复读,对刚刚搜肠刮肚想出的精妙词句和新颖比喻做截肢手术,边删除边心疼得龇牙咧嘴。



这种心情自然逃不过安的眼睛。一天,在上课时,她宣布有了一个好主意。“从今天起,请大家在每一篇作文后面附上一个‘句子坟墓’,”她兴高采烈地说,“什么是句子坟墓呢?如果你自信在文章中写了一个精妙绝伦的句子,然而为了使文章保持精炼,又不得不把它删掉,那么请把它转移到句子坟墓里。这样,我和你的同学都可以读到它,让那些不甘心被埋没掉的妙句得以见天日。我自己经常这样做,”她挤挤眼,“很有用。”



安的点子把大家都逗乐了,然而笑声中又透着感激与感动。感激安的善解人意,更感动一位声明赫赫的作家能够对一群初出茅庐的小毛头的舞文弄墨如此上心。从那以后,我交给安的每一篇作文后面都拖着一个长长的“句子坟墓”。在她的点拨下,偶尔其中一些“壮烈牺牲”的成员们还能“光荣复活”。



在学期末,我们的结课作业是一篇三千字的题目为“身份”(identity)的作文。被字数限制困扰了一学期的我开始动笔时,却感到寸步难行。以往能够盛满一整页“句子坟墓”的辞藻,此时却胆怯地躲在我的脑海中拒绝现身。阻碍它们的并非语言障碍,甚至不是安对遣词造句的苛刻标准。



我希望用这三千字来回顾我在美国高中的两年经历。那是盛满挑战和收获,也布满孤单与挫折的两年:每当回忆起来,对新环境的陌生感、校园的偏僻、语言的障碍、同学礼貌冷漠的态度等等一起涌上心头,我却从未向人提起。“你喜欢你的高中吗?”中国外国的家长、学生曾无数次问我。“当然喜欢啦!”我总是笑着回答,然后罗列出学校的种种优点:优秀的师资、优美的校园、奢侈的硬件、对学生无微不至的照顾……全面得如同学校宣传画册上的介绍词。



“你喜欢你的高中吗?”安坐在办公室,面对着我,桌上摆着我作文的初稿,轻声问。


“喜欢……”我嗫嚅道。


“你的挫折算什么?”我脑海里响起在去美国第一年,妈妈在电话里的话语。“想想看,几十年前从中国到美国的生活多么艰苦,一切从刷盘子洗碗开始。你在条件如此优越的私立学校,面临的困难要比它们小多了。”


“回忆起在那里的两年,你的感觉如何?”安又问道。


“我很感激……”我的眼前又浮现出我的高中录取通知书和奖学金通知书,回忆起上面激励人心的语句和慷慨的数额。除了感激,还有别的正确答案吗?


“但是你的文章想表达的感情似乎更加复杂,似乎有什么东西欲说还休,”安沉吟道。“为什么不把这种感情说清楚?”



我抬起头,她正注视着我,目光温和。



我告诉了她学校苛刻的录取标准,以及奖学金的慷慨数额。我告诉她每次中国的学生家长听说我的经历,总会感叹我有多么幸运。“我的高中对我有这样的恩惠,”我说,“我感到不应该对我在那里的两年抱有任何不满,那会显得忘恩负义……”



安点了点头。“这种顾虑是人之常情,”她祥和地说。“不过感情没有对错之分,更没有‘应该’与‘不应该’之说。如果你在高中的经历并不全部阳光灿烂、一帆风顺,这并没有什么错。请诚实地将他们写下来,这是有勇气、而不是忘恩负义的表现。”



“但是我的经历的挫折又算什么呢?”我道出了我的另一个顾虑,向她复述了妈妈的话,“和许多更艰难的经历比起来,这似乎微不足道。”

“假设一位士兵在战场上失去了一只胳膊,另一位士兵失去了一只胳膊和一条腿,”安缓缓说道,“那么第一位士兵是否有权利为自己感到悲伤呢?第二位士兵的遭遇应当剥夺他的这个权利吗?”


我的表情一定有些吃惊,因为安的笑意更深了。



“我很高兴你为这篇作文选择了这个话题,”她把面前的草稿推向我。“这背后似乎有许多故事。我相信你会把它们讲得很好。”




离开安的写作课后一晃已经过了三年。三年中,我提起笔时,常常感到安就站在我的身后,审视着我写下的一词一句。“这个比喻用得非常贴切,”她时而赞许地评价;“这个动词似乎有些模棱两可,”她时而不失时机地提醒。“‘泡菜’在哪里?”我有时又可以听到她一针见血的问题。



“安是我见过最严格的语法老师,”一年前,在一次写作课的班聚时,一位同学提起。“但不知为什么,你总不想让她失望。”


“每次上她的课,感觉总像和心理医生谈话,”另一位打趣说。


“有人想过把这门课的经历写成一篇文章吗?”我问。


“如果写了,一定不敢拿给她看,”第一位同学说。“一写起来一发不可收拾,大概一半最终都要葬身于‘句子坟墓’里了!”



Timi君 觉得安教了两件事:


1、如何让自己的心(而不是脑)与笔建立连接;


2、如何把这些从笔尖流出的东西调配的更可口。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



本文系转载自北美留学生日报,美国留学早知道诚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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