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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I-526和I-829表格的EB-5裁决中针对就业创造要求和持续投资的指导。
目的:
此次政策备忘录(PM)是建立在之前发布的EB-5申请和请愿书的裁决中关于针对就业创造要求和有条件居留期间维持投资的策指导的基础上。
范围:
此次政策备忘录适用于所有美国公民和移民局雇员。之前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次政策备忘录无冲突,在撤销之前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03(b)(5)条和第216A条
·商务部、司法部和国务院,司法,相关机构拨款法案,Pub. L. No. 102-395,§ 610,106 Stat 1828, 1874 (1992)
·8 C.F.R. §§ 103.2, 204.6 和216.6
I. 就业创造
为了证明在EB-5计划中,投资人投资的新商业企业将为美国公民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投资人必须在递交I-526申请时附带以下证明:
(A)税务记录的影印件,I-9表,如果建立新商业企业时已经雇佣了员工,则须提供这10个符合条件员工的相关文件。或
(B)一份全面商业计划书的副本, 表明新商业企业由于其性质和规模在未来两年内需要不少于10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并说明将在何时雇佣这些员工。
在递交去除条件的I-829申请时,为了表明已满足就业创造需求,还需证明商业企业已经创造或将在合理时间内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如果是困难企业,移民投资者须提供证据证明商业企业维持了已有员工的数量且数量不少于投资者作为有条件永久居民投资前的标准。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薪资记录,相关税务文件和I-9表格。
A. I-526申请表的裁决
目前,USCIS政策提供的两年期限根据 8 C.F.R. §204.6(j)(4)(i)(B)应被视为I-526裁决后第6个月开始算起,此政策暂时不会变更。
B. I-828申请表的裁决
与之前的政策一致,间歇、临时、季节或短暂性质的直接就业机会不符合EB-5计划要求的全职就业机会,但是,能够维持两年的工作不被视作间歇、临时、季节或短暂性质。另外,在某些特殊行业的就业,如建筑或旅游行业的工作也可能是间歇、临时、季节或短暂性质的, 将不会被认为不符合要求。
根据 8 C.F.R. § 204.6(e)对全职就业的定义,全职就业的判断标准将侧重于就业岗位而不是就业人员。
在对I-829申请表进行裁决时,如果有的就业机会还没有被创造,条例允许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将在合理时间内创造就业机会。
II. 持续的投资
在提交I-829申请表时,根据8 C.F.R. §216.6(a)(4)(ii)-(iii),申请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投资或在积极参与投资过程。
申请者还需证明其在两年有条件居留期间持续保持投资。
A. 新商业企业
根据之前的政策,投资资金必须注入到并保持在一个单独的新商业企业。
B. 资金“处于风险”
根据之前的政策,投资资金在持续投资过程中应存在风险。如果资金在投资持续期间仅仅被置于新商业企业的银行账户或监管账户中则不被视为处于存在风险中。
III. 材料变更
USCIS认为在制定商业计划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过程会根据很多因素,且这些因素可能是投资者无法掌控的。然后,根据现有的权限,针对申请人在美国的身份的一些改变可能会影响申请人的合格性。为了帮助申请人面临挑战,USCIS提供了以下指导进一步阐明一些影响申请人在不同阶段合格性的变化。
A. 没有获得有条件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资者
在递交I-526请愿书之后,如果申请人还没有获得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一些材料变更将导致申请人不合格。参见e.g.,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at 176和 8 C.F.R. § 103.2(b)(1)。如果变更出现在I-526审核通过后但是在申请人获得有条件永久居留权之前,那么这种变更将构成充分理由来发出撤销意图通知,如果不能克服,将构成充分理由撤销申请。
根据USCIS对现有权限和政策的解释,申请人提交的商业计划书的变更一般不被视为重大。 例如在递交I-526申请时还没有创造就业,但是I-526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前,申请人投资的新商业企业根据其商业计划书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这种变更不视为材料变更。
在非区域中心环境下,如果申请人递交I-526请愿书证明全面商业计划中预计商业活动将创造就业,在递交申请后,新商业企业偏离或改变商业活动,那么申请将不被通过。然而,如果新商业企业从事提交的商业计划书中的商业活动并创造了要求的就业机会数量,新商业企业可能会将资金重新部署到另一个“风险”活动中,这种情况申请将不会被拒绝或撤销。
在区域中心环境下,如果申请人递交I-526申请意在利用通过就业创造实体投资所得收入 从事特别项目,但是在递交申请后,投资所得收入将用于同样或不同的从事完全不同项目的就业创造实体,申请将不会被通过。然而,如果投资用于之前提交的就业创造实体的项目,根据计划创造了要求数量的就业机会,用于就业创造实体的贷款被投入到新商业企业,新商业企业可能会重新部署这笔资金到另一个“风险”活动,这种情况申请将不会被拒绝或撤销。
另外,如果新商业企业的组织文件包含一个基于就业创造实体贷款的偿还条款,文件可能会被修改来去除条款,以允许新商业企业在申请人有条件永久居留期间继续运营。这种变更不被视为材料变更。
B. 获得有条件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资者
在某些情况发生改变时,USCIS将继续允许有条件居民去除条件,前提是投资者真诚地提交I-526申请并衷心跟随申请的计划。如果投资者不能证明提交I-526的真诚态度,USCIS可能会推断新商业企业的投资是用来逃避移民法,这种情况下,USCIS将终止投资者的有条件居民身份。INA § 216A(b)(1)(A)。
(本文由移民超市翻译,略有删节,如与原文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原文链接:http://discuss.ilw.com/content.php?4850-News-USCIS-Policy-Memo-on-Guidance-on-the-Job-Creation-Requirement-and-Sustainment-of-the-Investment-for-EB-5-Adjudication-of-Form-I-526-and-Form-I-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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