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的受益人是美国分公司为其申请L-1签证的主管,经理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美国移民法对受益人的要求条件是:
1)该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美国境外的母公司,子公司,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工作。
2)该受益人的工作必须是经理级的高级主管人员(L-1A)或者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L-1B)。
3)该受益人在美国分公司的工作不一定要跟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职位相同,但必须是经理级的高级主管人员(L-1A)或者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L-1B)。
虽然移民法对L-1受益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未提出具体的要求,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L-1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与其职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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