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美国移民局投资移民部门与利益相关人(stakeholders)进一步开会更新审批标准。
最主要的是三点:
1、如果资金来源是贷款的话,申请人的抵押品必须是个人所有,并且申请人对还款付全责。
有人会间提问如果是亲友抵押贷款赠予申请人的情况如何处理,移民局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2、个人银行贷款上的银行就贷款用途条款上不能明确限制个人投资用途。如果明确规定不能用于个人用途贷款,这样的贷款是无法被移民局接受的。
3、投资项目中过桥贷款是可行的方案。过桥贷款是指在投资人的投资款能进入项目之前,项目方需要其他短期资金支持,在EB5投资到款后替换返还。
移民局表示他们在招募更多的工作人员以适应投资移民处理的需要。短期内将会达到121人。
移民局就会在几周内发出新的备忘录,补充2013年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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