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特殊人才移民?哪些人可以作为特殊人才移民美国?

2015年08月15日 太和美国移民法律资讯


"特殊人才"移民( 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或EB-1第一优先移民) 是美国职业移民当中的一个类别,是美国招才纳贤,积极吸引世界各国优秀人士的立法精神在移民法上的具体体现。


特殊人才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別才能,取得很高成就,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并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专业人士。这些人必须是其专业领域中的顶尖人物。申请人还须证明在移民美国后,他们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且其工作对美国社会的发展,能夠提供实质性贡献。




根据美国移民法,符合特殊人才条件的外籍人士,不需要有雇主,不需要经过美国劳工部 ( U.S. Department of Labor ) 对其劳工证 ( Labor Certification ) 的认证程序 ( PERM ) ,也不需要任何个人或机构对他们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无论他们身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人可为自己提出申请。除此之外,申请人可为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孩子同时申请绿卡。在递交绿卡申请以后,申请人还可以随意变换工作,只要新的工作是在其申请的专业领域即可。


总的来说,对于优秀的专业人士而言,特殊人才绿卡的申请大大缩短了他们移民美国的进程,使他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为自己和家人获得美国绿卡。



特殊人才的衡量标准及文件要求

至于何为特殊人才,美国的移民法8 CFR 204.5 (h)(3) 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衡量标准:


1. 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a one-time achievement,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或

2. 申请人符合以下的十条标准中的任何三条或三条以上(at least three of the following: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其本国或美国 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内具有优异成就;
Evidenceof receipt of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for excellence;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 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Evidenceof the applicant's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in the field which demand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of their members;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 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发表的 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等信息);
Evidenceof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applicant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 领域内的其它人的工作或作品进行评判鉴定;
Evidencethat the applicant have been asked to judge the work of others, either individually or on a panel;


在其领域内,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Evidenceof the applicant'a original scientific, scholarly, artistic, athletic, or business-related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to the field;


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Evidenceof the applicant's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Evidencethat the applicant's work has been displayed at artistic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Evidenceof the applicant's performance of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in distinguished organizations;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Evidencethat the applicant command a high salary or othe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in relation to others in thefield;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DVD 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Evidence of the applicant's commercial successes inthe performing arts.




我所近期获批的特殊人才案例(之一)


李大夫,男,今年49岁,1987年本科毕业于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并于1999在同一所大学硕士毕业。李大夫现任职于北京某医院消化道内窥镜科,担任科主任的职务,同时拥有主任医师的正高职称。

李大夫在消化道内窥镜的领域从医16年,他在医学期刊上发表了多达27篇论文及医学研究报告,还到纽约,温哥华和瑞典等地方参加过国际学术研讨会。


201312月,李大夫委托了旧金山的一家律所为其办理特殊人才申请。20145月28日,这家律所为李大夫递交了申请。然而,经过长达近一年的审批,美国移民局却在2015220日拒绝了李大夫的申请。美国移民局认为李大夫只符合了特殊人才移民十条标准中的两条,而缺乏原创性的医学贡献。因为不认同移民局的拒绝理由,并且不甘心自己的申请就这样被移民局拒绝,通过朋友介紹,李大夫找到了我们--王太和律师事务所。李大夫希望我们能够帮他就移民美国局的拒绝提出上诉。


经过对李大夫申请文件的全面梳理,我们认为李大夫确实是中国消化系统和消化道内窥镜领域的优秀人才。他不仅在医学期刊上发表了多达27篇论文及医学研究报告,在纽约,温哥华和瑞典等地方参加过国际学术研讨会,更重要的是李大夫曾被北美医学基金会向美国移民局作为特殊人才推荐,并且北美医学基金会欲聘请李大夫担任研究员一职,以促进美国消化系统和消化道内窥镜的领域的医学研究。我们认为这一殊荣完全符合美国特殊人才移民的标准之一,却未被旧金山的那家律所用作支持李大夫特殊人才申请的理由。

因此,我们慎重地向李大夫建议,与其上诉,费时费事,不如重新组织材料向移民局再次提出特殊人才的申请(refile)。李大夫听从了我们的建议,于20154月正式聘请我们作为其移民律师。


我们重新收集、整理材料,并做了重点强化,最后整理出一套新的特殊人才移民申请文件,光是支持李大夫申请美国特殊人才的律师信就写了20余页,其中,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材料进行分析和说明,以证明李大夫符合特殊人才移民的要求。由于移民局已经认可了李大夫上一次申请材料中的两项,此次我们就另外增加了支持李大夫特殊人才申请的三项材料和证据,这样,只要移民局能够认可其中任何一项,就可以达到特殊人才移民十条标准至少须满足三条的要求,那么李大夫的申请就应该能够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2015
68日我们递交了李大夫特殊人才的移民申请,由于我们递交的材料扎实,说理充分,移民局仅用了3天时间审阅就认可了我们对李大夫符合美国特殊人才申请的分析和说明,于2015年6月11日批准了李大夫的特殊人才移民的申请。这一迅速获批的结果让李大夫欣喜万分,也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


( 附:移民局对李大夫特殊人才申请的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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