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工作类签证最全详解:H-1B工作签证

2015年01月20日 美中国际美国留学上海中心



美国移民局(USCIS)于2014年4月7号对现有的H-1B工作签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随机抽签,第一轮抽取2万个高级学位的名额,未被抽中的进入第二轮6万5千个常规名额的抽签。4月10日,USCIS发布消息,宣布2015财年工作申请件数达到172500,远远超过总共85000个H-1B工作签证名额。

其中,高学历(硕士以上)的申请件数也超过了20000个高学历豁免名额,今年抽中H-1B签证名额的比例接近1:2;同时宣布4月10日当天已经完成“抽签”过程,未被抽中的申请件将被退回。

1.定义

H-1B签证是指特殊专业人员/临时工作签证,即Specialty Occupations/Temporary Worker Visas (H-1B),系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持有H-1B签证者可以在美国工作三年,然后可以再延长三年,6年期满后如果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还没有转化,就必须离开美国。


2.申请条件

美国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必须被美国法律认可为“特殊专业性工作”,例如:电脑程序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理疗师、药剂师、医疗技师、教授、教师、医生、图书管理员、管理顾问、饭店经理、模特儿、经济学家、农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地质学家、园艺学家、营养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科学家等等。

1)申请人必须属于具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的外籍人士;

2)大学专业学士学位以上(4年以上专科教育,加上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3)或有相当于大学专业水平的工作经验(通常3年专门领域的工作经验相当于1年)。


美国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之前。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ETA-9035表LaborCondition Application),由劳工部背书后,美国雇主方具备了雇用资格,才能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国员工I-129表的申请。

  

3.配额管理

H-1B签证每年的配额为65000个,其中5000个是专门留给新加坡公民的,全球其它国家共享剩余的60000个名额。另外,对于在美国获得美国学校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人士,每年有额外20000个配额。配额的管理办法如下:国会每几年会针对美国经济,企业需求等情况增减H-1B配额数。H-1B配额公布和可开始申请日期是每年的4月1日,移民局按收到的申请时间顺序分派配额,如果当年的申请人数大大对于配额数,则移民局会采取抽签方式来分派配额;抽签过程是从高学历工作签证申请者中先抽出20000个豁免名额,剩下的高学历未中签者再与一般申请者申请件混合,从中抽取65000个名额。


4.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首先拿到一家美国公司的录用书, 然后由录用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将申请人的学历,简历等材料交给移民局并交大约2000多美元的申请费用去申请配额。


如果申请人被批准拿到配额而此时人在美国境外,就要去相应的美领馆申请签证;如果在美国境内则可以直接调整身份。美国政府对持H-1B雇员的工资是有法定要求的,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美国公司利用外国廉价劳工而损害本土就业人口的利益。


如果申请人拿到了H-1B配额,即从移民局发来的I-797通知表,就可持此表、公司的录取书、学历证明、所服务的公司出具的公司本身财务状况说明,一般是公司税务报表,或者公司的介绍材料等去美国领事馆签证。如果能顺利地拿到签证,并不意味着申请人马上就可以去美国工作,因为,一般来说,每年4月1日公布的配额其实是下一年度的配额,而下一年度的配额生效日期是当年的10月1日:即如果申请人5月拿到了配额和签证,也必须等到10月1日才能开始在美国为雇主工作。


H-1B签证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首先必须获得可以雇佣外国员工的“移民局批准书”(即I-797表,Notice of Action)。可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及H类补充表格,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地人员工”的申请。


随同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H-4签证,配偶不能在美国工作。但女子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学习。


H-1B签证申请人不能直接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人通常要等到美国领事馆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I-797表和I-129表)后,才受理其签证申请。在中国的美国领事馆要求申请H-1B签证者,必须等到获得领事馆的预约日期通知书后,才能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在面试时出示批准书的原件,详细说明在美国将从事的工作的文件,以及以前的工作证明和学历证明。


5.申请步骤

首先,美国雇主需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地人员工"的申请。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分为两个部分:

一:美国雇主

1)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I-129W;

2)H类补充表格;

3)公司简介:美国雇主所从事的行业、公司成立日期、员工人数、联邦报税号码、近一年的生意总额等;

4)雇佣合约:雇主与申请人之间的雇佣合约,包括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及合约有效期等;

5)专业性工作证明:证明雇主所提供的工作是属于专业性工作,该工作必须由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士来任职;

6)支付工作能力证明:证明雇主有支付工资的能力,例如:报税单、银行月结单、财务会计报表等。

二:申请人

1)正面免冠照片;

2)个人履历表(Resume);

3)个性简介(PersonalProfile);

4)工作经历证明:应包括过去的每一份工作的公司名称、地址、日期、职务、工作性质以及经验等;

5)学历证明:应包括小学至大学不同学校的名称以及结业日期,学位证书以及毕业文凭;

6)有关个人专业成就的文章、报导、荣誉及奖励证书、专业执照及专业水平证明等。

7)护照;

8)DS160表;

9)移民局批准通知书I-797原件;

10)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复印件;

11)结婚证书(如已婚及携配偶同行);

12)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随行)。


如申请成功,申请人将会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I-797,这时即可申请赴美签证。

(注:如申请人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受教育,通常移民局可能会要求提供学历证明证及工作证明文件,并需经过美国评估机构或美国大学来评估。雇主公司一般都要求规模要大,资格过硬。)

(本文摘自教育时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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