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懂H-1B签证 不小心走入H1b的群殴

2015年05月08日 美国新移民落地全方案



一口气读懂H-1B签证 | 不小心走入H1b的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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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H-1B与一个爱美的美国。

H-1B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签证,是美国移民法体系给予外籍具有专业技能人士在美全职工作的一条路。H-1B同时也是很多人士获得在美永久居留权的一条路,因为H-1B工作签证获得者可以在签证有效期间,一边工作一边同时申请绿卡,而H-1B有效期上限时间有6年之久,可以说,用来搞定绿卡是绰绰有余啦。 现行的H-1B之名,出自1952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美利坚合众国移民及国际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52简称INA)。


H-1B”这个诡异无厘头的名称是怎么来的呢?据笔者研究和总结,情况是这样的:美国行政机构在命名它们负责的某些任务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欠缺想象力,还是为了辨识方便,经常都是直接把那个任务在法案中所处的编号位置作为这个任务的官方名称。


比如,H-1这个,对应汉语法律用语,就出自INA的第101章、第a节、第15条、第H款、第1项、第B目。于是,取了最后三位款项目编号,伟大的H-1B就诞生了。 有趣的是,除了经常听说的在美国获得高学历的外国专业人士之外,H-1B还特别单独赋予了“具有出众才华和能力”的“时尚模特”同等的在美全职工作机会。这样看来,美利坚也是个既爱才华、又爱俊男靓女的国度。叫它“美国”真是不足为奇啊。 本文共六节:其中二、三、四节简述工作签证的历史沿革;第五节介绍H-1B的现状;第六节简单结语。

二、1970年之前的工作签证:美国曾经很文艺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知,H-1B这个家伙一直到1952年,都是不存在的。但很显然,美国这个完全由移民组成的奇葩国家,在其200多年的历史中,是在不间断地和移民打交道的。


早期的美国移民政策极其慷慨,慷慨到了今天为了争
H-1B名额头破血流的人都无法想象的地步。有移民法学者指出,整个十九世纪,美国的移民法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呃…… 不好意思,没有。当时的美利坚真的称得上是充满机遇的土地:一切外国人都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随时移民到美国,随便来,欢迎。

一直到
1891年(华夏史已走到晚清光绪十七年),美国才有了史上第一个对外籍劳工进入美国进行限制的法案。就这,还不是特别针对移民的,而是一份劳动法。当时,很多美国雇主受不了美国本地工人动不动就罢工,于是索性从外国“进口”便宜但是技能相对低下的劳工来充实工厂。这种做法即使对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更为接受的今天,也免不了备受非议,更不用说当时了。外国劳工“进口”多了,人家又不要求赚那么多工资,也不要求工作环境弄得那么好,搞得美国市场上劳动力供给提升,根据供求关系,工资就整体下降了,同时工作环境也整体下降了。



这下子,好吃懒做、懒驴上磨出了名的美国人不干了,跑去民选代表那儿哭诉。议员们受不了每天被老头老太太们堵门,于是,为了收拾那些“进口”劳动力的雇主们,美国国会通过了
1917年《移民法案》(The Immigration Act of 1917)全面禁止进口劳工。但是,民选代表们还没糊涂,知道美国本来就是个移民国家,也需要新鲜血液来补充,正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嘛。


所以,《移民法案》中还是被偷偷加入了五大类可以允许的例外情况,让五类劳工可以继续不受限制的来美国追梦。这五大类中的标号第五类就是今日H-1B的远祖:它说,专业的演员、艺术家、讲师、歌唱家、护士、牧师、大学教授、和家政人员,仍将不受限制。有没有感觉这里面的演艺工作者挺多的?更有甚者,后来1932年国会修法时,又专门把器乐演奏家也纳入其中。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天非常常见的H-1B旗下的其他专业人士被纳入当时例外的并不多。要唱歌的不要拉车的,嗯,足见美国曾经之文艺。



之后就到了1952年,这一年美国国会颁布了前面提到的INAH-1工作签证类别由此正式确立。INA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是美国整个移民法系统的基石,尔来六十有二年矣,可真是老法一条。INA建立了一个负责执行移民法的机关,名字叫“移民及归化服务处”(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s,简称INS)。


美国的宪政系统下,允许法案所建立的行政机关自行在一定范畴内酌情对其所执行之法案进行解读。INS于是通过了一系列的行政决定,首开先河,承认在某方面具有高学历的人士同样可以与之前提到的演艺工作者们平起平坐的申请H-1B工作签证,而不必受上述第五大类中的具体执业所限。但毕竟这个概念是首创,而且当时的非艺术类专业人士不可以从事任何带有永久性的工作,且该行政解读没有通过立法机


关以成文法形式确立,所以这期间仍然是唱歌的压倒拉车的。


三、1970-1990H-1B:艺术家的没落与高学历专业人士的崛起


艺术家们压倒高学历专业人士的势头,大概到了1970年开始,由于美国国会的一系列立法动作而逐渐减弱。先是,1970年,国会对INA进行修法,取消了高学历专业人士申请H-1B签证时不能做带有永久性的工作之规定。之后,1990年,国会颁布新法,即《1990年移民法案》全面更新INA中对高学历专业人士的多种限制。首先,艺术家们被集体从H-1B签证类别中踢了出去(当然,时尚模特们被保留了),被改为要求申请新法案中新设置的OL类别的工作签证,而把H-1B整个留给了高学历专业人士。 19911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42周年~)起,H-1B签证允许所有通过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与该学历含金量相当的教育、实践经历的人在美国暂时于一个“特殊专业”中工作。这也就标志着,我们今天所使用的H-1B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同时诞生的,还有后面会谈到的那闻之色变的数字:6,5000申请限额。


四、1990-2004H-1B:高学历专业人士的黄金时代


1998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美国竞争力及劳动力改进法案》(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 of 1998,简称ACWIA)。该法案于1999-2003这五年间,连年大幅提高《1990年移民法案》中给H-1B申请所设置的6,5000上限,其中2001-2003年,甚至上限比65,000翻了三翻,达到了让今天的人羡慕的195,000之高,这个状况一直持续到2004年。


期间,国会于2000年修法,进一步取消了H-1B获得者如果在签证有效期间需要换工作,需要等新的H-1B签下来才能开始的这个耽误时间的规定。2000年修法后,如果要换工作,只需要提交H-1B的更新申请,就可以立刻开始工作,不用等批复。


很快,时间到了2004年,这一年虽然限额再一次回到了六万五,但是请注意,之前的限额提高都是一次一次的、单独分别的、暂时的,所以说不准什么时候国会不高兴了就不提升了。而2004年,国会又修法,直接永久性地又在六万五这个限额上面添加了两万个名额专门给本科以上学历获得者用。这样的话,譬如说,如果你在美国获得了硕士学位,那么你的抽签将先在这两万的名额中进行,如果没抽到,然后你再去那六万五之中抽第二次,无形当中中签的几率大增。19902004年这十四年,美国国会所作出的一系列立法动作,大大地拓宽了高学历专业人士到美国工作的道路,可谓是H-1B的黄金时代。


五、H-1B的现状


华夏哲学中有一点总结的很妙:日中则昃,月满则亏。黄金时代的结束,也就意味着黑暗时代的到来。近年来,H-1B的申请状况越来越不容乐观。 1)僧多粥少 2004年以前,上文所提到的所谓H-1B“抽签系统”虽然存在,但是没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很多时候限额根本就用不完,所以移民局就开开心心地全部受理,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到了2004年以后,由于申请H-1B的人越来越多,从2005年开始,这两万加六万五的限额持续爆满,而且除经济危机那几年外,爆满的速度越来越快。


201441日到5日,刚刚开放申请后的五天中,申请就因为数量已经达到移民局认为爆满限额的数量(十二万四千份;最终达到十七万两千五百份)而遭到停止接收;2015年刚刚过去的4月初,爆满的速度则快得更恐怖。哦对了,“好消息”!美国因为同新加坡与智利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依照协定中讨价还价的结果,美国每年会专门再从这本来已经不够用的八万五千个名额之中再拿出来六千八百个专门给新加坡和智利用。所以其实限额实际上只有85000-6800=78200,这还是说本科以上学历的;本科学历的申请者则只有58200了。


可以想见的是,随着美国经济的逐步复苏,H-1B的申请人会越来越多,而由于移民政策的改革步伐缓慢,短期内不可能再次提高限额满足申请人,所以情况在好转之前只会变得更糟。 想抽中么?攒人品去吧~ 2H-1B的接收、受理和审批制度 首先说明,上文所提到的限额,指的是移民局受理申请的限额。


然后,辨析一组概念:接收申请、受理申请、和审批申请


上文中所说的开放申请,是指移民局开始接收申请,简单点说就是,移民局把门打开,申请者把自己的申请包扔进去,然后移民局收下,这叫接收申请。之后,移民局会用一个不为外人道的方式,估算出这八万五的限额最多能容许它大概接收多少申请。当所接收的申请数达到这个数字的时候,移民局如上文所述,停止接收申请:移民局把门一关,别扔啦,不收啦。


之后移民局要做的,就是决定这些个堆在自己门里面的申请包种中,受理多少。受理跟接收的区别是:接收只是让你把申请丢进来,但是看不看不一定;受理就是选你出来看看你申请报的内容,进入下一步的审批。决定受理多少申请的过程就是著名的抽签系统大显神威之处。移民局会分别在两万和六万五之中抽两轮签,最终选出来本年度将受理的申请。以2014年为例,移民局一共接收了十七万两千五百分申请,那么第一轮先抽签抽出两万份;抽完之后,再从剩下的十五万两千五百份申请中抽签选出六万五千名受理申请。这样,最终有八万多人不会得到受理。看成功率的话,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两万段抽两次签的人士,几率大概是42%


只在六万五段抽的几率则更小。由此就产生了很多小伙伴们因为不被受理而不能留在美国工作的悲惨故事。呼~ 过五关斩六将之后,如果你成功申请到了H-1B,那么恭喜你啦,但是这就完了么?呵呵,孩子你太天真了你只是终于进入了审批过程,所以也不是说你熬过了抽签这一关就万事大吉了。审批阶段,就是移民局一份一份看这八万五千分申请是否可以批准啦,那么,自然地,在审批过程中同样可能出现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面的情况就是常被驳回的例子之一。


3)《牛主任备忘录》与创业者的窘境


最近跟很多要毕业的小伙伴们聊毕业之后的打算,很多人都说想要创业去。据说美国是个创业者的天堂,他们的未来应该很美好吧?如果他们是美国人,我估计十有八九是这样的,他们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乔布斯,下一个Elon Musk等等;可是如果他们不是美国人,会怎么样呢?


一言以蔽之:美国的现行移民法系统,可以产生乔布斯,但是不会产生张布斯或王布斯,因为创业者不能代表自己提交H-1B签证申请。 怎么回事!?


原来,2010年,移民局有一个叫唐纳德•牛菲尔德(Donald Neufeld)的主任–我们姑且亲切地称他为“牛主任”好了–写过一个带有半法律性质的备忘录指导移民局审批申请。牛主任在大作之中,于基本法律要求(提交H-1B申请的必须是美国的雇主)之上,进一步规定,雇主和其为之申请工作签证的雇员一定要是一种“上支下派”的主仆关系;雇主必须能够控制雇员的工作。简言之,牛主任的意思是,只有能控制雇员的雇主才有资格为雇员提交工作签证申请。


若依牛主任的要求审批,那很明显,外国籍的创业者囧了:因为创业肯定是自己给自己当老板,也就是说自己给自己当雇主,这样的话,你又是雇员又是雇主。牛主任一看,大笔一挥,驳回!为什么?因为如果你又是雇主又是雇员,我要求存在的控制关系不可能存在,因为你自己怎么可能控制自己呢?


实际情况虽然没有上面说的那么简单,但大体上,创业者如果代表自己提交申请,就会在抽签过五关斩六将之余,再次遭到移民局超级严格的最后一道审批程序,很可能功亏一篑,所以没人愿意这么干。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印度老兄。


这哥们儿自己在美国毕业之后创建了一家公司,但是因为以上情况,他不得不又同时另外找了一份工作,让这个新工作的老板给他申请工作签证,然后他才能留在美国接着做自己的公司。他说他很沮丧,正在认真的考虑回去印度全心全意做自己的企业。


更搞的是,不但像上述那样,在你自己独资控股一个企业的情况下不能自我提交申请,就算是一个你有股权的公司,给你提交的申请也会遭到严格的审查。 世态炎凉竟如此。牛主任知不知? 小伙伴,您还想留在美国创业么?

4)改革局部有成效,但整体迟缓


我在法学院上行政法的时候,老师曾经讲到,美国的政府系统的设计初衷很有意思:设计一种让法案很难通过的立法系统,宁肯让政府不作为,也不让它过度作为。时至今日,我想美国的太祖高皇帝们应该会很欣慰地看到,他们的子孙后代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美国国会在党争之下,彻底瘫痪,关键时刻基本毫无作为。


面对上述任性的移民系统,2014年,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通过了一份针对性的移民改革法案,但问题是,美国这个以不作为为荣的系统是两院制,参议院的东西还要拿去众议院再审一次。猜猜怎样?众议院那时是共和党控制的,而其党魁放话了,别做梦,老子在这儿一天,你这法案就别想过!于是,就呵呵了。


这事儿呵呵的程度,最终到了连总统奥巴马都看不下去的地步。忍无可忍的奥巴马没办法,只能动用行政措施这个稍微有点争议的工具,以白宫名义单方面宣布将在行政范畴内改革移民制度。奥巴马的预想目前有些已经实现,比如H-4签证,即H-1B签证获得者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


但是,说到底,没有立法的支持,总统在行政权力所允许的范畴内能做的实在有限,而且就算是这一点点的改动,都已经被不喜欢外国劳动力的美国人告到了联邦法院(此案到本文写成时尚在纽约的联邦法院候审),所以谁也说不好是不是这一点点的改革都会胎死腹中。


六、结语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H-1B的生前身后和现状,以往对诸位对未来的人生规划有所裨益。简单结语几句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有志者,事竟成,无论置身何处。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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