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保障系统分为5个层次:第一是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是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是个人退休账户系统(IRA); 第四是住房反向抵押制度;第五是其他各种养老资产。其中,前3个层次——即国家养老、企业养老和个人退休养老,是美国养老保障的三大核心部分,被称为美国养老制度的“三条腿板凳”。
这三条腿板凳之间关系到底如何?各有什么独特功能?国家与市场相得益彰第一条腿是反贫困的基石;第二和第三条腿成为提高老年生活品质的可靠保障。一句话慨括就是,“国家保基本”和“市场保品质”相得益彰。
美国基尼系数高达0.38,第一条腿承担起反贫困的使命。对这个贫困群体,家计调查式的各种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在转移支付基础之上,从低保到食品券等,国家和政府承担起最后的兜底责任。第二条腿和第三条腿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自愿性制度,普及率非常高,二者合计覆盖的家庭高达67%,撑起退休收入的“半边天”,平均社会替代率超过50%,再加上第一条腿约40%的替代率,美国人的退休收入就与退休前差不多,个别群体甚至还会有明显提高。保险制度与财政制度边界清晰第一条腿健康运行,没有成为财政的拖累。
自1935年建立以来,第一条腿始终自我平衡,国家财政从未给予补贴,制度边界十分清晰,目前拥有庞大的基金储备2.76万亿美元,即使未来1美元收入也没有,也足够支付4年。其他发达国家,则几乎不可能达到这个境界。尤其是欧洲,财政负担不堪重负十分普遍,养老保障制度严重拖累财政,甚至置国家财政于破产边缘。
三条腿板凳成为社会各阶层的黏合剂战后以来,美国从未发生任何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而出现的社会动荡性事件。多层次和市场化的制度,可以满足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这三者都各有其位,相安无事。从这个角度看,美国的养老保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发挥的是正能量,提升的是国家竞争力。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
1、社会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管理高度统一,约束力强。
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障由联邦政府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设立社会安全(保障)总署,负责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法律的制订和对全国政策业务的指导。
2、使用法律和经济双重手段调控退休年龄,力度大,效果好
美国的法律规定,凡年满65岁退休时,才能享受100%养老金;同样,如果年满65岁仍不领取养老金者,每延迟领取养老金一年,增加全额养老金的5%,直至年满70岁,开始领养老金时,每周可领取全额养老金的130%。
3、基本养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有利于多层次保障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总替代率为51%,净替代率为65%,分别低于法国(62%、77%)、德国(52%、72%)、意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国,略高于日本(49%、59%)和英国(47%、61%)。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调低,可能发挥第二支柱(企业补充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的作用。使国家组织的养老保险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体现了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个层面共同承担的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
4、充分利用高新技术,社会化程度高
美国的高科技发展水平是举世公认的。将其运用在社会保障系统的运作和管理上,大大提高了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凡是持有社会保障号的美国公悄行之有效美国内的哪一地区流动就业,只要按规定在当地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税,就能自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同样,退休者在国内任何一地方死亡,医院将其死亡信息输入电脑,即可确保及时将其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