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体系中,阅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对中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尤其受到重视。我们发现,在美国高中就读的中国学生一般在文科上面没有优势,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在没有养成阅读的习惯,也欠缺在大量阅读中培养思考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美国教育体系里,阅读和写作从小学起,就是一个非常重要学习方向。比如美国的中小学一般没有太多的暑假作业,但是老师会鼓励大家在暑期阅读,推荐一些暑期的读物由学生挑选出想读的书,然后交出阅读感想。我曾经见过的某所著名私立寄宿中学,让学生假期阅读一本书,并且从中挑选一个章节的画出某个情景。
美国的学生非常热爱阅读,阅读从小就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而随着他们阅读量越来越大,阅读就成为了他们的享受。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我将会为准留学生们每天介绍一本书,大家可以记录下来挑选感兴趣的书籍进行阅读。希望能够为准留学生们,打下良好的阅读基础。今天傅老师为大家介绍第4本书:
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 哈珀•李
本书原名是To Kill A Mockingbird,后面省略了is a sin。mockingbird译为反舌鸟或者知更鸟,常见于美国南方;能效仿百鸟啁呜,逗人喜爱。在美国南方,伤害知更鸟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罪恶。作者如此命名此书,寓意深刻,耐人寻味。
本书是小主人公斯各特童年生活的回忆。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全书围绕着她和她哥哥杰姆及小伙伴迪尔的生活铺展开来,逐渐编织进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披露出生活的不同侧面。书中交替描写的一明一暗的两个冤案构成故事的主要情节。
第一个冤案的受害人是遁居者布·拉德利。由于种种诽谤性的传说,斯各特和她的伙伴对他一直又恨又怕,把他视为恶魔。事实上,布·拉德利是一个温厚善良、热爱生活的好人,但在南方传统势力的桎梏下,他成了社会舆论的牺牲品。直到最后,他从凶残的尤厄尔的刀下救出斯各特的哥哥杰姆,他才为这几个小主人公所理解,这一冤案才真相大白。另一冤案是故事的明线:黑人汤姆·鲁宾逊出于好心,多次帮助白人姑娘梅耶拉·尤厄尔,却反被诬陷为强奸了她。尽管正直的白人律师阿迪克斯极力为汤姆辩护,并机智地将事实真相一层层揭示于法庭,但是,在美国那样的社会里,黑人有理也无处申诉,汤姆终究被判罪并惨遭枪杀。作品通过这一冤案,无情地揭露和抨击了种族歧视,有力地支持了六十年代美国兴起的黑人人权运动。
作品的魅力所在首推三个可爱的小主人公。作者把现实生活置于儿童眼光的观察下,置于透明心灵的折射里。读着他们的故事,我们时而为作者的细腻、贴切的儿童心理描写而拍案叫绝,时而因儿童的天真幼稚而掩卷大笑,时而又会勾起对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然而,兴奋、大笑之余,又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在严肃的思考之中,在童心的一片纯真中受到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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