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签证是一个投资移民签证,要求受益人向一位美国企业投入资金50万或100万美元。有两种方式可以满足这个条件:
直接投资–投资人选择设立一个新企业,购买一个存在的企业,或者重新一个原有的企业,使之成为一个新的实体,投资人必须向这个商业企业最低投资一百万美元。如果这个已经存在的企业位于高失业率地区,即相当于全国失业率150%的地区,投资人可以投资五十万美元。
区域中心投资–投资人可以向某个地区的企业投资,这个地区被USCIS指定是对经济刺激有强烈需求的地区。区域中心企业的最低投资额是五十万美元。到目前为止,大概有440 个的移民局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
无论你采用哪种投资形式,作为你申请移民签证承诺的一部分,你需要至少创造十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在两年有条件居留权(绿卡)结束的时候,USCIS将评估你的企业,确定你是否已经投资了全部资金,创造了所要求数目的工作机会。如果你满足签证条件,你可以申请解除绿卡的条件,获取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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