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美国加州开庭的一宗中国留学生凌虐案震惊了美国,也刷新了国人对美国法律的认知。
三名嫌犯在法庭上。翟芸瑶(左一)、张鑫磊(左三)、杨雨涵(左五)
近几年在国内,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首先,较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问题。“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据某媒体的调查报告显示,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0%发生在中学生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10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比较低。
据报告,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此外,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报告指出,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
另外,从对校园暴力处置结果来看,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为27.5%,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罪名判罚居多。
其次,“网络暴力”流行,施暴者将暴力事件上传网络。施暴者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对受害人进行言语攻击,或上传受害人隐私、被侮辱的照片、视频等。暴力通过网络达到“二次传播”。
再次,施暴者暴力、旁观者冷漠。当看见校园暴力发生时,围观者不是去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而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进行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网络中传播散发。此种冷漠举动给被侵害人造成极大的心理损伤。
校园暴力事件,于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国并非个案。在日本,校园欺凌一度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不进学校)。为预防校园暴力,各国的应对举措和法律手段各有差异。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校方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校园欺凌现象严重的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
随着校园暴力越演越烈,遏制这种暴力现象已迫在眉睫,并需要来自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加强网络环境的治理,这是推进青少年道德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只有清除网络垃圾,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才能让网络真正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同时也能促进青少年健康的成长。
其次,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2013年6月,教育部已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组织开展相关的知识讲座、竞赛,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日、宣传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可组织一些公益性献爱心的活动,让青少年积极参与到其中,以此增强其法律意识,规范其行为。如有必要,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防暴演习,提升他们的防暴意识和能力。
最后,发生暴力事件后,校方不能抱以息事宁人的态度,对施暴者一定要严惩,比如把施暴者的行为记录在案,跟将来的升学、评定挂钩等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保护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但对于受害者却并未有实质性的保护作用。因此严惩只是手段,让他们谨记前车之鉴不敢再犯,同时也能“杀一儆百”,这才是目的。而对于受害者,校方或者相关机构要给予多一点的心理干预,以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会使用暴力。造成校园暴力事件的内因源于部分青少年狭隘自私、唯我独尊,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缺位,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社会生活中的戾气,已经严重到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了,要想让孩子的身心不受暴力侵扰,成年人亟需言传身教作出表率,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尊重他人,并自觉遵守法纪,让青少年学会与人为善,宽容有度。假如外在的大环境没有得到改善,即便学校再努力、法律再健全,也只能收效甚微。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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