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真的来了!美国法案拟扩展投资移民 提EB-6、EB-7

2015年08月11日 美国新生活




华盛顿特区的两位民主党众议员近日提出一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法案——《2015年职业移民新创企业启动法案》(EB-JOBS Act of 2015),与今年6月初两党联合提出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有很多相似之处。与此同时,该法案也寻求扩大EB-5计划,提出增设两个新的签证类别——EB-6和EB-7。




美国投资移民


这一新提案是由加州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和伊州众议员路易斯‧古铁雷斯(Luis Gutierrez)联合提出的。提案勾勒了EB-5项目改革的一些要点,包括重新定义“目标就业区”的概念,以更好地鼓励对农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人口大幅下降地区以及有封闭军事基地的地区的投资。



美国失业率年年都呈现好转趋势


这一主张与民主党参议员莱希(Patrick Leahy)与共和党参议员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6月3日联合公布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American Job Creation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Reform Act of 2015)的内容十分接近,后者不但提出把投资移民签证金额由现行的50万和100万(美元,下同)分别提高到80 万和120万,也要求加强联邦政府的监督执法权,规范“目标就业区”的定义,以确保真正需要投资的偏远地区可从项目中受益。


投资移民的门坎原来越高


华盛顿特区的两位民主党众议员近日提出一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法案——《2015年职业移民新创企业启动法案》(EB-JOBS Act of 2015),与此同时,该法案也寻求扩大EB-5计划,提出增设两个新的签证类别——EB-6和EB-7


此外,《新创企业启动法案》提议设立一类新的条件式绿卡,即EB-6。这类绿卡拟发放给为初创企业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申请人,“自创企业”也属此类——只要这些企业能为美国创造规定数量的就业,就属合格。




EB-6 只要自创企业在美国提供了这么多就业岗位就符合规格


提案还提出为业绩斐然的条约投资者(即E-2签证持有者)发放EB-7投资移民绿卡,符合条件的条约投资者需持E-2签证满10年,且为美国创造至少5个就业机会满10年。


今年9月,炙手可热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又届三年期满,是否延期将由国会重新讨论和表决。保守派共和党人士一直批评该项目在以廉价的方式出售美国的永久居住权,在项目监管上也存在漏洞;由于欺诈现象未能杜绝,甚至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带来威胁。民主党参议员此番提出的建设性法案,则为有关辩论开辟了新领域。


不过,美国房地产界认为,到9月份EB-5项目重新讨论时,不太可能有其它新提案同时通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届时国会很可能先将该项目延期四五个月,再利用这段时间敲定相关改革措施。


美国房地产媒体“globest.com”评论说,由民主党提出的动议要获得共和党主导的众议院通过,机会几乎为零。近期,由于保守派共和党议员的阻挠,美国国会未能在6月30日的截止期限前批准延长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权,从一个侧面也凸显了EB-5项目要获得延期所面临的难度。


“globest.com”认为,就EB-5投资移民签证项目而言,截至目前,比较有机会获得通过的是今年2月提出的《2015年美国创业投资法案》(American Entrepreneurship and Investment Act of 2015),该法案是由两党议员波利斯(Jared Polis)和阿莫戴伊(Mark Amodei)联合提议的,通过对EB-5项目管理者设置更严格的标准,旨在提高该项目的安全性和效率,使区域中心项目更为恒久。目前,这一提案已经被交付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下属的移民及边境安全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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