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介绍
EB-1C简介
C类别,即跨国公司高管或股东移民,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申请 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原则上要求美国子公司运营了一年以上的,受益人则可以是在美国的L-1A,也可以是本人从未到过美国的母国公司的经理。
分类
EB-1C(办理时间:6个月-12个月内)
L1转EB-1C(办理时间:8个月-18个月)
优势
1、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久绿卡(无临时绿卡过渡)
2、审批时间快速,3-6个月获批
3、无需投资50万美元,无投资风险
4、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无需在美国经营公司
5、申请人无需学历要求,无需英语要求
6、一人申请,全家同行(包括未满21岁子女)
7、全家享有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一切待遇
8、申请人可留在国内工作或生活,无需在美国开办企业
途径
1、与美国相关联企业建立新的企业或新的项目
2、购买美国优质企业51%的股权
3、在美国设立分公司,L-1转EB-1C
途径一
建立跨国企业关系的程序快 申请人可用多种移民法许可的方式和美国一个有历史、有规模、有业绩的企业体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则不一定要由中国母公司自行去美国创立分公司(L-1),等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相反的,和现有的美国企业体建立关系后,便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即进行移民申请,一天都不必等待。
流程
途径二
购买在美已运营一年以上的公司为分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外国的总公司汇款到美国收购控股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当然,两边的公司经营要比较好,被申请人情况要比较强,才能顺利办成功。
流程
第一部分:签约及考察
1、与好年华签约,委托好年华协办美国企业购买及移民申办手续;
2、美国律师对客户的企业评估
3、缴纳相关定金及首次费用;
4、申办赴美考察手续
第二部分:赴美考察及购买企业
1、去美国相关城市考察企业
2、有意向后,委托美国律师对企业进行背景调查
3、对企业的盈利和资产及经营状况摸底后,确定是否购买企业级购买的股权的比例与企业签订意向性购买合同
4、缴纳$50000定金,开设联合账户,与律师签订比例L-1和EB-1C的委托协议
5、回国
第三部分:申办L-1签证
1、与企业签订正式买卖合约
2、汇出购买股权的费用
3、申办L-1签证
4、上海面签
第四部分:登陆美国
1、全家达到美国(或主申请人及子女)
2、办理住房,子女上学,社会安全号申请,驾照考试等相关事宜
3、申请EB-1C绿卡申请
第五部分;绿卡批准
I-140永久绿卡
第六部分
公司持有或转让
途径三
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满足一定的营业额及用工人数,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或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
流程
申请条件
A) 中国和美国的企业体均已各自营业超过两年以上,有优良业绩,财务报表及一定的员工人数
B)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两年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经理或高管, 最好三年以上
C) 中国母公司注册资本最少300 万或是所有者权益达1500 万并且每年营业额不少于3000 万
D) 中国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最好为自然人
E) 年龄不限,26 岁以上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企业高管人员
好年华成功办理L-1签证及批准函
EB-1批准函
永久绿卡
贵宾垂询专线:0510-82760036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2205A好年华出国。
网址:www.hnhy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