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现行的EB-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将面临25年来全新的一轮到期调整,投资额上涨、政策收紧已是大势所趋。对投资人而言,一旦涨价,不仅是投资成本的增加,资金来源证明的复杂度也显著提升。因此,赶在930之前递件移民局,将是抢占现行仅50万美元低门槛便捷移民美国的最后政策窗口期。而除去解释资金来源、开设境外账户、到完成50万美元打款等需准备的时间,目前,投资人的容留办理时间已经不多!
美国移民直通车提醒,申请美国投资移民,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资产来源的解释,这关系到投资人I-526能否顺利获批。在资产来源解释要求上,美国投资移民政策中明确规定:申请人需投资50万美元至美国移民局认可的项目当中,或投资100万美元在美国创立企业,投资款来源可以包括薪资、公司资产、分红、房产抵押式出售、股票获利、赠与、继承等各种形式。而投资人资产所有权的明确度及积累过程,正是美国移民局审查的重点。
在资金来源证明上,投资人须重点关注以下三大方面资金的解释:
一、证明投资人已在项目有限合伙事业中投资50万美元的证据
1、项目有限合伙事业指定的投资款收款银行的信件;
2、投资人汇款收据;
3、由投资人个人海外账户银行出具证明;
4、其它证据。
二、证明投资人海外账户资金是来自于个人的国内资产
提供国内银行的书面证明,以证明曾经持有一定的资金,然后转出,证明转出时间要和国外账户的转入时间的关系。
三、证明投资人国内账户资金来源
如果资金很早以前就存在,那么只需要证明来源即可。如果资金属于其他来源,则需要证明资产的存在。如房产、存款、股票等。
经营公司:投资者最好提供5年的缴税证明,并翻译后公证,同时需要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证书等进行翻译并公证。
打工薪资:过去5年的薪资完税证明、投资者工作的起始时间、职称、履历表、工作内容。
投资及股票:由证券公司出具英文交易记录证明,差价累积资产来源证明。
继承及赠与:继承身份证明、财产转让证明、赠与人的资产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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